本网讯(通讯员 冮万友)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老年人普遍法律意识淡薄、防范意识不强的特征,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2015年3月16日,被告人吉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永善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永善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期间,被告人吉某自称是国家公职人员,以可以帮人找工作、办证为由,在永善县城内实施六起诈骗,涉案金额达12621元,且被害人均是60岁以上的老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吉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钱财1262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且被告人诈骗的对象均为60岁以上的老人,应依法从重处罚;但鉴于被告人吉某在案发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在法庭审理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永善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四)项、第九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吉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人民币;退缴赃款9441元予以返还本案被害人。
本案中的被告人吉某身体健康、四肢健全,却因自身懒惰,只想不劳而获而起了歪念,而被害人均是60岁以上的老人,主观情节恶劣。
有关部门在加大打击此类诈骗行为力度的同时,也应加强法制宣传,特别是针对最容易受骗的老年人多进行普法教育。因大部分老年人对社会信息摄入较少,法律意识淡薄、防范意识不强。再者应呼吁年轻一代要多关心老人,多和老人沟通。以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