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社辞退人员继续“吸储” 近亿元农民血汗钱被“洗劫一空”
河南嵩县贫困山村3000多农户“被集资”现象调查
新华网郑州2月23日电(记者李钧德、李鹏)地处豫西伏牛深山区的河南省嵩县,是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群众经济基础本就薄弱,近期又发生了群众上亿元存款被农信社辞退人员以“吸储”名义“洗劫一空”的事件,使正处于扶贫攻坚冲刺期的当地群众“雪上加霜”,脱贫难度加大。
农信社辞退人员何以能继续“吸储”?给农民造成的损失应由谁负担?不久前,新华社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代办员”违规吸储 存款层层转手
2015年10月底,河南嵩县何村乡乡长马根芳在接访时接到多名群众反映称,他们在当地信用社“代办点”存的钱取不出来了,要求政府解决。调查之下,竟然浮出一桩“农民被集资”的特大非法集资案。
1万6千元养老钱被骗光的何村乡黄村村民黄章永反映说,2015年10月开始,村民发现农信社的驻村代办员韩秋云不见了,“一些村民急用钱,只能每天围在代办站,后来人越来越多”。十几天后,摸黑回到村子的韩秋云被村民堵住,村民这才知道,“钱出事了”。
2015年11月,随着韩秋云被公安部门控制,来反映类似情况的村民纷至沓来。据相关部门调查,截至2016年1月,该案已涉及嵩县10余个乡镇、3000余户村民,涉案资金高达近亿元,至少7名以上的原农信社代办员卷入其中。
据当地有关部门调查,2013年上半年,嵩县农信联社清理全县驻村代办站和代办员后,韩秋云、王彦方、朱晓来等7名原农信社代办员,继续以“代办员”的身份在农村吸储。除韩秋云将80万元村民存款存到了嵩县“八方电器城”外,其余所有涉案资金都流向了自然人赵仁义控制的嵩县宋基诚信保险有限公司。
“存款被7名代办员、赵仁义等人层层转手后,农民只得到了和银行一样的存款利息,而集资者却从中赚取高息,”嵩县金融办的一名负责人透露,事实上,嵩县“八方电器城”在案发前早已破产;而打着“宋庆龄基金会”名义的嵩县宋基诚信保险有限公司不仅是个没有注册的“黑公司”,而且也并非真正的保险公司。在经过转手后,赵仁义又将农民存款投到了郑州一家地产公司和许昌一家商贸公司。
农民“被集资”缘何长达两年多?
既然代办站早已被清理,代办员又如何能在全县10余个乡镇堂而皇之的违规吸储长达两年多?受骗村民说,主要原因是农信社撤销代办站,并未告知村民,“直到这次出事才知道,这些代办员已经被清退两年了”。
在嵩县何村乡,记者看到,村民拿到的农信社代办员开具的“存单”花样繁多:一些是盖有代办员私章的农信社正规单据;一些是中国人寿的保单,而保单中间则贴着一张盖有洛阳声鹏商贸公司的借据;还有一些则直接开具的是商贸公司的资产凭证……
据受骗群众反映,代办员开具的“存单”不一样,是因为近两年里,村民的存款到期后,代办员都会更换不同的单据。2014年,黄村村民李鹏飞的存款到期后,韩秋云把李鹏飞的存款更换成了中国人寿的保单。因为单据不一样,李鹏飞开始还有担心,但韩却拍着胸脯保证说,保单不仅能取钱,还能看病报销。当年,李鹏飞因病住院,花了四万元,找到韩秋云报销,韩却只给报销了6块钱。
“这些代办员在村里干了好多年,之前存钱,也都是先给开张条,然后凭条取钱,这么多年都是这样,也没出过问题。”李鹏飞说,“我们这里是山区,很多村民不识字,觉得农信社这些人在村里干很多年了,不会骗人。再说,平时谁也不会把自家的存单拿出来给别人看,要不是这次出事,真不知道存款还有这么多花样。”
何村乡黄村72岁的村民黄章永说,“村民就是冲着代办员是信用社的人,才把钱存给他们。”记者在桥头村采访,一名拿着嵩县村镇银行存单的村民,竟然也来村委会报案。原来这名村民将钱交给代办员后,代办员将钱存到了村镇银行,而案发后,村民发现自己的单据不是农信社的,以为自己也被骗了,令人哭笑不得。
从受骗村民手中,记者看到,这些嵩县农村信用联社统一印制、盖有代办员私人印鉴的存款单据显示,这些一年期存款利率大多在3-3.3%之间,和正规银行利率没有明显差别。好多受骗村民表示,他们把钱存到农信社代办点,并不是为了得到高息,主要是因为这些代办点离家近,存取都方便,不用跑十几里山路到镇上,没想到这些代办点早就撤消了,也没人通知村里一声。
谁该对农民的血汗钱被骗负责?
针对村民关于农信社代办点撤销后没有通知村民的说法,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张旭超说,早在2013年农信社清退全部代办员时,已在当地电视台发过公告,从法律上讲,农信社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
张旭超认为,农信社早就和代办员解除了代办关系,而且代办员给村民开具的存款单据,也都是农信社柜台外“谁都能取到的单据”,并非农信社的正规存单,因此“农户的损失与农信社无关。”
与农信社负责人的说法不同,记者在嵩县农村走访时了解到,许多农信社代办员被辞退后,不仅继续在原来的办公场所办公,农信社的牌子和存款单据也都和原来一样。直到有的代办员被抓走后,农信社的牌子才被人摘掉。对于农信社清理代办员后发布的所谓“公告”,许多村民表示,“从来没有看到过”。
何村乡桥头村村支书张红伟说,“不仅村民不知道,村干部也不知情。我们村几个村民组集体的钱,还有退耕还林的补偿款,也被代办员骗走了。如果我们知道代办点被撤销,说啥也不会再往里存款啊!”
据嵩县金融办介绍,案发后,嵩县成立了工作小组,并多次赶赴外地追讨集资款,但由于集资人资产还牵扯银行资产,目前正在协商,还无法变现兑付。一边是集资者的资产无法变现,一边是农信社声称“与己无关”,而原本家底就很薄的山区受害群众,因为家底被骗光,已是贫上加贫。
我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郑州麟格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杰认为,农信社清理代办站和代办员,如果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或告知义务不充分,村民并不知情,相对善意第三方,农信社和被辞退的代办员仍有可能构成《合同法》所规定的的表见代理关系,而一旦表见代理关系成立,农信社则需承担赔偿农民存款损失的后果。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严峻,并有扩散蔓延趋势,要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的监测工作,建立问责制度,对非法集资大案要案要依法打击,稳妥处置。
业内人士表示,农村金融生态薄弱,非法集资下乡渐成坑农、骗农新隐患,扎牢农村防范非法集资的防线,正规金融机构义不容辞,不能唯利是图,既要强化自律通过合规经营为民间金融做表率,更要担负起普及金融常识、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的重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