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孙晨曦)为减少群众诉累,永善法院黄华法庭在审判工作中持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实行调查、调解、开庭“三进村”,在解决纠纷的同时,注重法律知识的宣传。近日,该庭巡回审理过程中又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赵某的父亲赵某某系亲表兄弟,原本两家关系非常好,但后来因李某与赵某某经常为了土地边界问题发生吵闹,李某多次将赵某某栽种在双方争议土地上的花椒苗损毁,导致双方结下了恩怨。赵某得知此事后,为了替父亲出气,便拿起刀砍断了李某家门前的核桃树。事后,李某本也打算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报复赵某,在村委会的劝说阻止下才将事态平息。李某找相关部门要求赵某赔偿相关损失,但经村、镇两级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未果,后李某诉至法院。
法庭受理案件后,为了防止事态扩大化,法庭干警及时赶到当地向村社干部了解案件情况。然后又分别到原、被告双方家里了解当事人对纠纷的想法,通过唠家常,讲法讲生活,拉近与当事人双方的距离。背对背的交流消除了当事人对法官的抵触情绪,一点点融化坚冰。见双方情绪有所缓和,法官又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交流,又从亲情方面入手,指出各自的不对,在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释法明理下,赵某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对。在向李某表示歉意后,同意对李某的损失进行赔偿。李某也表示自己之前在处理边界问题上的行为欠妥,愿意做出让步。最终,赵某为自己的冲动行为,当庭付出了3000元的代价,双方也握手言和。村社干部和旁听群众对法院办案即有了更客观的认识,又学到了法律,都纷纷竖起了大拇指。村主任曾某高兴地说:“困扰我们两年的纠纷今天终于圆满解决了,这心情溢于言表,我得赶快把这情况发朋友圈给朋友分享一下。”
一大早就出发,回法庭的时候已经是晚上7点多了,但每一个干警的脸上似乎都看不出半点劳累,警车穿梭在乡村的羊肠小道上,车里不时传出干警们哼着的小曲,这就是我们的巡回之路。明天我们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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