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是党在基层执政的骨干力量。身处农村基层工作最前沿的村干部直接联系农民群众,一言一行都关系到党的形象。3月28日,商州区委印发《商州区村(社区)干部管理“十要十不准”》通知,给村干部戴上“紧箍咒”,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让“小微权力”不再“任性”。
今年是全省“四位一体”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商州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印发“十要十不准”通知,要求各镇办党委履行加强村(社区)干部管理的主体责任,狠抓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塑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坚强有力高效务实村级领导班子,全面落实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任务。
“十要十不准”的具体内容是:一要讲政治守规矩,不准阳奉阴违、我行我素、信谣传谣;二要勤学习懂政策,不准拍脑决策、胡乱作为、缩水走样;三要优服务办实事,不准脱离群众、与民争利、吃拿卡要;四要尽职责敢担当,不准擅离岗位、坐等靠要、遥控指挥;五要讲民主常公开,不准独断专行、任性妄为、弄虚作假;六要遵法治守本分,不准强揽工程、扰乱秩序、横行乡里;七要严自律保廉洁,不准滥用职权、优亲厚友、假公济私;八要重品行作表率,不准蛮横无理、言行粗俗、失德失范;九要讲文明除陋习,不准大操大办、酗酒赌博、参与迷信;十要善团结聚合力,不准各自为政、相互拆台、打击报复。
近年来,商州区委不断加大对村干部的关怀和爱护力度,探索建立严格的考评约束机制、有效的考评激励机制和长效的奖惩机制,关心村干部健康成长,增强农村干部的凝聚力。从去年8月1日起,全区村级办公经费提高到每年2.5万元,党建经费提高到每年0.5万元,党员活动经费每人每年100元。干部工资由原来的几千元,提高到副支书、监委会主任、文书1.6万元,支书、村主任2.4万元,“一肩挑”3万元。这次印发的“十要十不准”通知、提出的每一条要求,都有明确的指向性和针对性,要求村干部主动接近群众、主动服务群众,在基层工作中寻求自身价值,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商州区民政局 祝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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