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大连6月22日专电(记者蔡拥军)大连交警近日查获一辆“最牛交通违法车”,该车有239项交通违法记录,被扣285分,罚款51400元,截至22日记者发稿时,车主仍未露面接受处罚。 6月19日,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河口大队交警在辖区路边巡逻时发现一辆被重点布控堵截的丰田轿车,驾驶人不在车上。经查询,该车检验期至2014年10月,已超期一年多未检,交警决定暂扣车辆,组织拖车时一名自称是车主朋友的人出现,并主动交出车钥匙,车辆被拖走并暂扣。
交警查询后发现,该车登记在瓦房店某公司名下,拨通车辆注册登记时留下的电话号码,接电话男子自称是车主的弟弟,但拒绝提供车主电话。无奈之下,交警只能通过该男子转达,并责成车主尽快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截记者发稿时,车主仍未露面。
据介绍,查询显示,该车是2008年10月份在瓦房店注册登记在某企业名下,现已使用近8年,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10月,现已逾期一年多未检。经统计,该车共有239项各类违章未处理,其中违法行为多为违停、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通行和高速公路超速行驶,累计扣分已达285分,罚款多达51400元。其最新的违章记录,出现在今年6月1日。
大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部门表示,按照2013年5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连续3个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据此规定,若车主拒不露面,到2017年10月该车将被交警部门强制报废。另按相关规定,若该企业未按规定依法办理该车的报废手续,交警部门可以停办该企业名下所有机动车的登记业务。
另据了解,涉事车辆市场估价三四万元,已经不抵罚款总额。若车主拒不露面,交警部门只能以信息告知方式督促企业法人代表,尽快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对拒不接受交通违法处罚的车主,目前法律上还没有相关的处罚措施,只能限制其再购新车时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