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与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近日相互致函,一致强调应完善内地与香港警方之间的相互通报机制。据官方公布的消息,从2000年至2015年,内地公安机关向香港警方通报在内地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香港居民6172人,香港警方向内地公安机关通报在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内地居民6934人。
今年香港发生“3·14”抢劫杀人案,嫌犯逃往内地。内地警方积极配合追缉逃犯,受到香港方面的肯定。
然而两地也发生了围绕警务不同认识的摩擦,当前最突出的是内地警方在深圳抓捕并调查香港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林获取保候审后回到香港“翻供”,涉嫌继续违法,香港部分人士和媒体质疑内地警方的做法属于“跨境执法”,并宣称这违反了“一国两制”。
据《环球时报》了解,内地警方这些年共向香港移交了约170名嫌犯,而香港方面向内地移交的嫌犯则是0名。有人认为,香港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内地犯罪分子的“避难所”,由于内地与香港没有遣返协议,而与北美、欧洲等很多国家都有引渡合作,现在内地嫌犯一旦逃到香港,比他们逃到有些西方国家更难被带回归案。
接受《环球时报》采访的内地学者表示,目前的确主要是内地警方配合香港警方执法,而香港方面反过来的配合则很难实现。最大的原因有二,一是香港与内地属于不同法系,两地做有关通报容易,而要香港警方配合内地警方,港方觉得有障碍。二是舆论压力,香港与内地施行不同政治制度,一些港人对保护“言论自由”和嫌疑人权利很敏感,对内地的政治质疑和不信任常常扩大化,束缚了警方的手脚。
赖昌星能从加拿大被引渡回中国,中美之间能签署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值得注意的是,美、加都是英美法系国家,它们与中国内地的意识形态分歧都很大。而一个内地嫌犯如果在香港宣称他受到“政治迫害”,当地舆论就很可能向警方和法院施加压力。即使舆论还没动起来,对潜在压力的预期已经存在,会让相关机关和公务人员发憷。
香港和内地挨得这么近,内地人进入香港的手续总比出国容易办些,可想而知有过多少内地嫌犯曾在香港“路过”甚至“落脚”。香港这么多年对内地却是0遣返,这不仅不利于内地的社会安全治理,对香港也会留下隐患。
170:0的这个比例是值得深思的。可以想见,内地警方在对港工作方面做了一些照顾和让步,这可能也是两地多个合作领域情形的缩影。有人说,内地的对港工作有些当初没有开好头,导致了部分港人某些不应有的错位认识。如果现在要调整,难度就大多了。
断然做改变恐怕的确不妥,那样的话可能带来一些冲击,新造成的问题可能比要解决的问题还要多。
但是内地方面首先还是要把该讲的理都讲出来,要让香港公众普遍了解这些年内地和香港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中央和内地为了维护“一国两制”、帮助香港保持繁荣稳定做了多大努力。
香港部分舆论深受反对派以及激进势力的影响,形成了某种只认“两制”不认“一国”的畸形“政治正确性”。需要让更多的事实进入那些舆论,触发新的思考。
170:0的这个比例真的代表司法正义和平等吗?如果有些香港激进人士仍能给出“是”的雄辩和宏论,我们愿意洗耳恭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