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开学即将到来,8月19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我省2016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并予以公示。今年秋季起,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开始免收学费。学生和家长若发现违规收费情况,可拨打物价部门的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
小学初中:只收取两项费用
按照收费标准,我省公办小学、初中,无论是农村学校还是城市学校只能收取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两项费用。其中农村学校代收费是指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40元/人次,服务性收费是指伙食费。
城市学校代收费包括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40元/人次和课本费,服务性收费包括住宿费和伙食费。物价部门要求,服务性收费应坚持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高中:公办普通高中免收学费
公办普通高中收费包括事业性收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三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我省正式实施十三年免费教育,对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现行分类收费标准(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农村普通高中200元)免除学费。普通高中的住宿费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高出免除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高校:公办高校文科3500元/生学年
公办普通高校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为:文法财经史学专业3500元/生学年;理工、外语、中医专业4500元/生学年;西医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专业,一类为7000元/生学年,二类为9000元/生学年,三类为11000元/生学年。
艺术专业一类指管理、理论、工程技术、艺术教育等;二类指美术、音乐、广告、设计等;三类指表演、导演等。而“211工程”和“985工程”学校相关专业,学费可在上述相同专业标准基础上上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