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贯彻《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和“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议案办理工作的报告。记者从会上获悉,本市将探索子女照料卧床老年父母的支持政策,拟对专职在家照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子女及近亲属,给予差别化的生活津贴。 在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关于检查《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伟介绍,截至今年10月,全市规划建设的208个街乡养老照料中心已经实际运营142家,在建15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实际运营79家;在适老化改造方面,目前市国资委出资企业中36处存量土地房屋,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意向,土地面积为34.05万平方米,房屋面积16.69万平方米,100个住宅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比例达50%以上;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全市新设居家养老服务企业600多家,与居家养老服务密切相关的专业企业和组织有600多家,已有服务单位约1.5万家。
另外,各区也各自开展了养老服务试点,如东城区多方联合和分类精准供给模式、西城区失能老人居家照护服务制度、朝阳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驿站模式、丰台区医养结合“363”工程、石景山区打造一刻钟社区居家融合式养老服务圈、房山区中央厨房+老年餐车进社区建设、顺义区“政府主导+专业运作+公益互助”居家养老服务孵化培育项目、大兴区农村幸福院等。
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建议,各级各部门要抓紧专业运营,通过政府、市场、社会联手,建立培育专业运营的具体制度,尽快发展一批具有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智能化的服务品牌,通过专业运营解决人才队伍短缺、服务能力不强、安全诚信体系等具体问题。相关部门共同出台支持专业运营和产业发展政策,重点集中在医疗护理、老年餐饮、居家照料、紧急救援、心理慰籍等。并建议尽快建立北京居家养老地方标准和市场准入制度,开放养老服务市场。(记者叶晓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