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
二战期间美国通过租借法案输出的战略物资,到底需不需要还呢?如果要还的话,中国自然还不起,那苏联还了吗?其他国家呢?
▼编辑回复▼
美国战时对外援助总额累计达506亿美元。其中,苏联自1941年至1945年底,累计得到约109亿美元的租借物资,占总额的22%;中国累计获租借援助约16亿美元,占总额的3%;英国所得最多,约在260-270亿美元左右(因统计方式不同,上述数据在不同著作中会有一些差异)。整个二战中,共计有三十八个国家获得过租借援助。
1、《租借法案》输出的物资到底要不要还?
罗斯福在1940年底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对此有过非常形象的表述:
“假如我邻居的房子着了火,而我有一根花园里用的水龙管在四五百英尺远的地方。如果他能把我的水龙管拿去接在他的消防龙头上,我就可以帮他把火扑灭掉。请各位说说,我怎么办呢?我总不见得在他用水龙管把火扑灭前对他说:‘我的邻居,我买花园里用的那根水龙管花了十五美元,你要用你就得给我十五美元。’……我不要十五美元,我要的是在火灭了后把花园里用的水龙管还给我。”
简言之,“水龙管”是要还的。不过,因绝大部分租借物资已在战争中被消耗,实际上只有很少量的“水龙管”在战后原物归还(如剩余的船只和粮食)。真正对美国具有“偿还”意义者,乃是“回惠租借”(又称逆租借,Reverse Lend-Lease)。据统计,美国在二战中共获得约78亿美元的“回惠租借”,其中绝大部分(约86%)来自英国(如美国在欧洲部队的补给,超过三成依赖英国的“回惠租借”;为美军提供基地、营房等工程建设所动用的劳动力,约占英国当时总建筑劳动力的三分之一)。①
2、各国租借物资的结算情况
(1)英国
1943年3月,罗斯福就租借物资的偿还提出主张:“美国不要新的战争债务去危害行将来临的和平。胜利和牢固的和平是我们能够得到偿还的唯一货币。”1945年8月,美国政府宣布结束租借法案。稍后,美英两国按照罗斯福上述主张的基本精神,签署协议,对租借物资进行了清算。双方宣布:在战争中丧失、毁坏、消费的“根据租借协定或逆租借办法提供的物资”,将“不构成任何一国的财政负担”。美国提供给英国的260-270亿美元租借援助以及英国提供给美国的约60亿美元逆租借,被一笔勾销。但战争中未消耗而仍存留在英国的物资(如石油),则被折算为债务,共计6.5亿美元,须由英国在50年以内偿清。这实际上只是一种象征性的“归还水龙管”。其他如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也参照英国模式,就租借物资进行了战后结算。②
(2)苏联
苏联及东欧国家则没有能够与美国签署类似的清算协定。与美国方面统计的109亿美元不同,苏联方面的统计认定其自美国获得的租借物资只有98亿美元(另据英国统计,其战争期间提供给苏联的租借物资价值合计3.08亿英镑)。战争期间,苏联也曾向美国供应过一些稀有金属。战后,1954-1955年,苏联向美国归还了127艘舰艇和商船(经双方同意另销毁了89艘);但剩余物资的清算协定一直未能签署(50年代,苏联提供给中国的军事装备中,即有一部分来自剩余的美国援苏租借物资③)。1948年苏联国家计委主任沃兹涅先斯基在《苏联卫国战争期间的军事经济》一书中对租借物资的描述,大致可以反映战后苏联政府的基本态度。沃兹涅先斯基在书中说:“这一时期盟国向苏联提供的工业品数量,……只占国产品的4%。”这种刻意强调总比例之小,而忽略具体物资的重要性(如:大量的铝对苏联的飞机制造至关重要;石油、车辆的提供保证了苏军的机动性)的做法,此后成为苏联史书关于租借物资的标准表述,4%也成为权威数据。④
美苏之所以无法达成清算协议,苏联《真理报》当年的解释是:“众所周知,美国在战后1946年与英国签定了一个协定。根据协定,英国为了补偿租借供应,要付给美国47200万美元(笔者注:如前述,实为6.5亿美元),相当于对英租借供应总值的2%左右。这笔数字等于1945年9月2日租借物资未使用余额的8.5%。可是,美国在与苏联谈判租借物资结算问题时,却无理地要求18亿美元的庞大数字,后来降为10亿美元,后来又降为8亿美元,虽然对苏租借供应至多只及对英的三分之一。”⑤此番争议的背景是:1951年,美国国务院要求苏联为战争结束时尚未动用的民用租借物资付款,美方认为这些物资价值26亿美元,主张苏联偿付8亿美元作为清算,但苏联只愿意负担2.4亿美元。直到70年代,尼克松政府时期,美苏才终于签署了一份《租借法债务清偿办法》,规定苏联在30年内向美国偿付7.22亿美元及其利息。但因种种原因,这一协定最后也没有被执行。
(3)中国
中国抗战期间通过租借法案获得的物资援助,总计超过8亿美元(加上其他性质的战时美元贷款,合计约16亿美元;若不计入贷款,而计入战后提供的7.8亿美元租借物资,则超过16亿美元)。这些援助对中国坚持抗战至关重要。“逆租借”方面,中国提供的主要是法币现金(如以法币为驻华美军采购补给)、战略物资(如对美输出钨矿、猪鬃)、人力劳务(如为美军修筑机场、房舍)及其他实物。如1942年7月-1944年底,中方向美方垫款总额达500余亿元法币,相当于同期国民政府财政实收总额的48.5%。这种垫支,亦导致中国通货膨胀大幅恶化。简略言之,战后结算时,除2000万美元的物质偿还另待洽商外,其余租借物资一概作为了对中国的赠予,与中方提供的“逆租借”一起,一笔勾销。⑥
罗斯福总统是《租借法案》出台的最大推手
▼问题二▼
抗战胜利后国府接收的日伪武器与物资,与八路接收之日伪武器物资及苏械对比如何?
▼编辑回复▼
1、国民政府战后,共计接收步(骑手)枪66万余枝,机枪24800余挺,火炮1万余门,战车460余辆,飞机可用者291架。⑦
具体情况,见下表:
收缴日军陆海空军主要武器及器材车辆厂库概见表(表格引自《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战场史料选编(第1册)》)
2、延安方面所接收的日伪武器,缺乏完整的统计。以常理论,关内日伪军绝大多数向国军投降,延安方面所接收到的武器与物资应当有限。至于在东北所获得的武器与物资,可以参考杨奎松教授的研究结论:
“有关战后苏联远东军向中共东北民主联军提供的日本关东军武器数量,步枪约为70万支,机枪约为12000~14000挺,各种炮约4000门,坦克约600辆,汽车约2000辆,另有弹药库679座,800余架飞机和炮艇若干。已知从1945年底到1947年初,苏军提供的步枪数量在30万支以上。同时已知1948年前后苏军将绝大部分日本关东军的武器提供给中共军队以后,还曾向东北的中共军队提供过一定数量的苏联制造和捷克制造的武器装备。据毛泽东与米高扬1949年2月初的谈话,为了宣传目的,东北野战军1948年11月入关前将苏制武器均留在了关外。”⑧
▼问题三▼
日军攻占南京时也有许多战死者,这些侵略者的尸体是怎么处理的?全都烧成灰送回日本?请问,据日方统计此役日军战死者具体数字是多少?
▼编辑回复▼
1、南京保卫战的具体情形,此处想特别介绍一下洪小夏教授的研究成果:
“南京参战部队共11万余人,撤退或突围而出的约3-4万人,苦战阵亡的约2万人,留在南京未能突围者还有5万余人,这些留在南京的官兵大多成为日军屠杀的对象。”“如果说淞沪战役犹如血肉磨坊,那么,南京保卫战就是更大的血肉磨坊。(1)各部都见英烈。中国军队保卫首都,以血肉长城抵挡日军炮火,前赴后继,在南京城外的战斗、在南京城垣的血战、以及后来的突围战中,各部浴血牺牲的英烈事迹,比比皆是。……(2)将星在南京陨落。南京保卫战短短几天内就牺牲了20位将军。营连排级军官及士兵更是数倍、数十倍、百倍于此。不到10天就阵亡了20位将军,将军和高级军官阵亡的密度及比例均远高于淞沪会战,在世界战争史中也罕见如此密集的将军阵亡记录,足以反映中国军人的英勇精神和南京保卫战的激烈程度。……(3)南京是更大的血肉磨坊。日军的战报详细记录了中日双方战斗伤亡情况,日军对国军在南京保卫战中激烈抵抗、英勇牺牲的记载,斑斑在目。……日军参加南京战役的部队共约7个师团10万人左右,据日方统计,日军伤亡2.6万人,超过参战人数的四分之一,代价不可谓不重。从11月6日第十军决定进军南京开始,到12月17日日军举行南京入城式,43天内,日本华中方面军伤亡了1万8千人。也就是说,在南京周边战和突围战中,中国军队都曾给予日军重大杀伤。如此惨烈的战绩,却是在双方兵力相当(对日军毫无人数优势)而日军装备训练却远优于国军的状况下打出来的。中国将士打出这样的成绩,不仅难能可贵,可说是创造了奇迹。”⑨
简言之,“南京保卫战在战役上,可说是可圈可点,中国军队并没有失败,它败在撤退阶段,以至整个战役形成‘虎头蛇尾’的结局。加之随后出现了惨痛的南京大屠杀”,导致“七十多年来,没有给予南京保卫战应有的重视”。⑩
2、至于日军对己方战死者尸体的处理,一般是将之烧成遗骨,装入骨灰盒,随军携行。待战事告一段落,再举行慰灵仪式,最后送回日本。1941年底建成的“南京神社”,即曾被用来暂时安置侵华日军阵亡者的骨灰。南京之战前夕日军处理阵亡者的情形,可参考日本记者石川龙三《幸存的士兵》一文中的描述:
“士兵们等待着即将开始的南京之战。在那里,他们或许能得到很好的休息,或许占领南京后战争就会结束。那时他们就可以返回家乡了。在行军中,部队带着阵亡的士兵的骨灰盒。上岸后因为无法把这些骨灰盒送到后方,只好一路带着。随着进攻的开展,骨灰盒也越来越多,而战士却愈来愈少。活着的人,感到明天自己也会成为死人。死人和这些活着的候补死人正在向南京进军。”(11)
南京保卫战形势图(来源:《重探抗战史 从抗日大战略的形成到武汉会战 1931-1938》)
注释
①②威廉·哈代·麦克尼尔/著、叶佐/译,《美国、英国和俄国它们的合作和冲突 1941-1946年》(下册),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P1183-1210。③徐焰,《第一次较量——抗美援朝战争的历史与回顾》,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0,P31-32。④朱贵生,《论战时美国对苏联的租借援助》,《世界历史》1986年第11期。⑤(苏)安德列耶夫/著、晓今等/译,《美国资本输出》,世界知识出版社,1958,P164-165。⑥吴景平,《抗战时期中美租借关系述评》,《历史研究》1995年第4期。⑦《收缴日军陆海空军主要武器及器材车辆厂库概见表》,收录于《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战场史料选编》(第1册),P340-341。⑧杨奎松,《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P250。⑨⑩郭岱君/主编,《重探抗战史 从抗日大战略的形成到武汉会战 1931-1938》,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P351-400。(11)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共产国际、联共(布)、中国革命文献资料选辑 1938-1943 20》,中国党史出版社,2012,P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