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第三届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欧继仲同志获“全区记一等功公务员”表彰。据悉,广西法院系统仅6人获此殊荣。
欧继仲,金城江区法院金城江法庭庭长,其是一位善于解开心结、化解矛盾的民事调解“艺术家”。不管什么案件,经欧法官一调,双方当事人通常都能“化干戈为玉帛”,这在辖区内被口口相传。在多年的调解工作中,欧继仲总结出一套“二让、三点”调解法,即:让当事人心理平衡、让当事人成为明白人;找对双方争议的焦点、找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找到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多年来,他调解结案的案件,无一反悔、无一来信来访。
欧继仲不仅在立案、庭前、庭中和庭后等各个诉讼环节中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针对金城江地处大石山区,又是老少边山穷地区的客观现状,为保障边远山区群众的司法需求,他还常常拿着国徽、卷宗,跑乡进村,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国徽一挂、桌子一搭,就地开庭办案,深受百姓爱戴。
欧继仲长期扎根人民法庭审判一线,爱岗敬业、敢于担当,其高效优质的办案作风和司法为民情怀深得领导同事及群众的好评,他共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区法院优秀调解能手”、“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全区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法院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伍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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