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西峡:一炼油厂浓烟空中直排 群众多次反映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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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7 查看次数:8403 来源:网络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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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进一步明确政府监管职责,完善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强化企业防治污染责任,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追责和处罚的力度。
2016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这一系列的措施似乎是一剂强心针,让我们看到了希望,看到了原本属于我们的碧海蓝天。
然而,在河南西峡县,当地村民却对位于丁河镇高速路口左侧凤凰大道120处的一家炼油厂长期肆意排污的现象提出了质疑,面对该企业随意排放黑色浓烟的现象,屡次向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投诉,但每次均没有任何变化及改观。
针对此情况,媒体于12月20日来到该企业附近进行观察,发现该企业厂区内一烟筒不停冒出黑色浓烟,冒出来的浓烟没有经过任何除尘设施直接排入蓝天。
附近的村民对此显然习以为常,对媒体称:我们以前也投诉过,但每次都是不了了之。现在你们看到的只是冒黑烟,要是你们夏天来,才恶心呢!路面上油哄哄的,全是蛆,在这条街上走过去,让你吐得受不了!这里的水是咸的。前段时间环保局来取水样,都不达标。这个厂之前说是皮革厂,后来才发现是猪皮炼油厂。多次反映,没人处理。
这个黑厂肯定和当地政府及环保局有关系!一些村民对此表示气愤!
随后,本网向西峡县环保热线进行反映,并明确要求对该企业的查处情况给予回复。
12月21日,媒体来到西峡县环保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执法大队袁队长咨询情况,袁队长称,此事已经处理好了。
媒体再次返回该企业处,发现情况照旧,烟囱里依然冒出黑烟!
伴随近年来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上至国家下至地方对环保问题从上至下形成一种高压态势,在如此高压之下,西峡县丁河镇猪皮炼油厂长时间顶风排污,地方政府和西峡县环保局有失职之嫌。
根据最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根据我国《刑法》之规定,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今年7月份,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全面启动,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各地,通报整顿了一批环境问题举报。
2016年10月21日起,国家环保部将组织10个督察组,对河南等20个省市区落实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西峡县丁河镇炼油非法排污何时能得到彻底整改,媒体将继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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