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轰动一时的安康市汉滨区原人大代表邹园林涉黑案迎来终审判决。邹园林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9名被告人也被分别判刑。 回顾:80后人大代表成黑社会组织头目
2013年3月2日,安康市城区一商店门口,十余名男子光天化日手持钢刀棍棒厮打,时年24岁的男子陈默被砍10多刀,经抢救无效于3日后死亡。据此前警方消息,由于该案影响恶劣,被认为是安康涉黑第一案。随后,警方成立专案组调查,该起凶案幕后策划者浮出水面。
2013年5月2日,警方向汉滨区人大常委会发函次日,汉滨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邹园林因涉嫌赌博罪被刑拘。同年6月9日,邹园林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罪被逮捕。令人颇感意外的是,黑社会“老大”,竟是一名出生于1981年的年轻人。
经查,邹园林与有生意往来的陈默发生赌债纠纷,后安排多名手下与陈默等人发生厮打,并将陈默砍伤致死。据警方此前通报,以邹园林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自1999年至2013年3月,在安康城区及周边地区疯狂作案。邹园林所参与的36起案件中,31起都是刑事案件,共导致1人死亡、2人重伤等。警方在该案中共收缴枪支3支,砍刀、钢管等作案工具110余件,冻结、扣押涉案资金、房产、车辆总价值1000余万元。
审判:邹园林等涉黑案终审维持一审判决
2016年6月22日,安康市中院对邹园林等30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审宣判。被告人邹园林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11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立平等11名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等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何虎等17名涉案人员分别以所犯故意杀人、聚众斗殴等罪,分别判处十六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对部分被告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对犯罪情节轻微的被告人施小芸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邹园林等11名被告人不服并提出上诉。后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邹园林等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各上诉人所提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月12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记者 王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