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耀昌原为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人大代表,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负责人,此前被指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被坊间和媒体称为“坟爷”,备受舆论关注。
2016年11月17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坊间称为“坟爷”的林耀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林耀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案件判决后,林耀昌被移送至清远监狱服刑。
“坟爷”林耀昌所犯占用农用地罪和行贿罪,只是其违法犯罪累累恶行的“冰山一角”。
据了解,“坟爷”林耀昌因涉及关联7亿元的贷款诈骗案,在国家银监会、公安部和广东省相关部门的重视之下,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于2016年12月16日以涉嫌骗取巨额贷款罪对林耀昌正式立案侦查,这是近年来汕尾地区涉及金额最大的金融诈骗案。
目前,除广东省农信社依法查实并两次移送报案的“四笔”骗取贷款犯罪行为之外,“坟爷”林耀昌还有涉嫌“贷款诈骗罪”、“高利贷转贷罪”。
本案实名举报人林键国表示,尽管林耀昌已经入狱,但因“坟爷”等人涉嫌骗取贷款罪已被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正式立案侦查,尤其是“坟爷”勾结其背后保护伞在8年以来实施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的手段极其残酷、恶毒,因此希望监狱及监狱主管部门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清远市司法局、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清远市监狱能够依法依规对林耀昌进行监管,防止其在狱中企图再次内外合谋,企图通过“糖衣炮弹”行贿相关人员,从而达到脱罪及减轻刑期、罪行的目的,同时希望审判机关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服刑属地管理部门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够依法监督监狱的执行,防止“坟爷”林耀昌在保护伞及个别律师的策划下企图减刑或假释。
林键国说,如果再次发现有关人员违法办案或幕后保护伞仍企图为“坟爷”脱罪,将继续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纪委、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委政法委、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检察院、汕尾市委市政府、汕尾市纪委、汕尾市委政法委、汕尾市检察院、汕尾市公安局党委等部门反映,请求上级单位依法及时介入查处。
举报人寄望公安部继续加强督办,汕尾市公安局包案领导能在侦查过程的固定证据、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追诉、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等法定环节,排除干预,依法查处相关人员仍敢于提供弄虚作假包庇犯罪的行为,促进案件顺利侦查,直至依法移送人民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南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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