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国。(来源:中国经济网)
北京青年报记者22日从最高检方面获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原市长黄兴国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今年首个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正省级官员
黄兴国,1954年10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2016年9月10日,中央纪委官网发布消息,黄兴国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7年1月4日,黄兴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黄兴国系2017年首个被“双开”并移送司法的中央委员、正省级官员。
此前,据中央纪委官网消息,黄兴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阳奉阴违,搞迷信活动,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封官许愿,任人唯亲。
曾向中纪委“内鬼”打探问题线索
其中,“违规安排出访随行人员”、“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系在中管干部通报中首次提及。“封官许愿,任人唯亲”也是通报中的新表述。
根据中央纪委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披露的消息,2014年到2015年,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在天津查办相关案件时,时任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的黄兴国曾多次主动与他接触,打探武长顺案件、杨栋梁案件的相关信息和关于其本人的问题线索。
袁卫华对此一一奉告,为此黄兴国多次请袁卫华喝酒、吃饭,赠送名贵手表等贵重礼物。
通报中还提到,黄兴国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获取巨额利益,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子谋取私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安排出访随行人员,对身边工作人员失察失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巡视组“回头看”天津落马“第三虎”
2016年6月29日至8月29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天津市开展巡视“回头看”,当年9月10日,黄兴国“落马”。北青报记者发现,黄兴国是天津落马的“第三虎”。2014年7月20日,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去年8月22日,天津市原副市长尹海林接受调查。
2016年12月26日,天津市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通报中提到,“深刻吸取黄兴国、尹海林严重违纪违法案的惨痛教训,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以尹海林、武长顺、杨栋梁特别是黄兴国案为镜为戒为警为训为鉴,搞好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教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红线。针对圈子文化不绝、好人主义盛行问题,要斩钉截铁破圈子、拆圈子,肃清恶劣影响。”(记者 孟亚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