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晚报13日发表文章《新婚夜血案:不能承受的天价彩礼之痛》,讲述1月11日凌晨河南省汤阴县付道镇一个村庄发生了一起惨案:一对新人的洞房花烛之夜,一场激烈的争吵后,新郎竟然用锤子砸向新娘的头部致其丧命,双方争执的竟是已支付的11万元彩礼,令人不禁扼腕叹息。
结婚本是喜事,然而在有些地方却因为彩礼问题使婚姻这一话题变得越发沉重。近年来有关天价彩礼的报道不乏见诸报端,尤其是在农村,因彩礼而引发的各种问题不得不令人深思。很多人难以意识到,婚姻的幸福与否主要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感情及今后的经营,天价彩礼对婚姻质量未必起到积极作用,甚至会适得其反。
据有关调查,一些地方的结婚条件和彩礼存在“一动不动”(“一动”是10万元以上的小轿车一辆,“不动”是在市区有一套房子)、“万紫千红一片绿”(一万张5元、一千张100元和若干50元,算下来超过15万元)、“三斤三两”(面值100元的人民币称足三斤三两,约合13万元)等说法。这种要求导致不少农村家庭债台高筑,所拖欠的债务,无论是由男方父母单独偿还是和新婚夫妇共同偿还,都不同程度的造成了家庭生活的贫困,幸福指数也随之降低。
天价彩礼存在地的人们,往往还有一种攀比心理。对于女方而言,彩礼的高低,往往被视为代表着女方的身价,彩礼越高,面子越大。然而天价彩礼对家庭条件相对较差的男方来说却是一种负担,当虚荣的面子和现实的里子相遇,无形间会造成男女双方的一种矛盾。当这种矛盾得不到合理解决的时候,将直接导致男女双方一拍两散,一场姻缘无果而终。即便矛盾得到缓解,双方也难免心生芥蒂,为今后的婚姻生活埋下隐患,从而影响家庭幸福。
彩礼在我国自古有之,乃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金钱和礼品的习俗,然而在农村演变至今的天价彩礼却是一种陋习。最近两年,四川金阳、山东巨野、河南清丰等多地划定了“彩礼指导标准”,但并未杜绝天价彩礼的出现。
也许,当人们的价值观里真正意识到天价彩礼无法开启幸福之门,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这种陋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