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29日讯 义务帮工爬树摘梨子,不慎从树上坠落致截瘫,巨额损失被帮工人是否应该赔偿?2017年2月16日,泾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帮工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李女士、钱女士相约到钱女士家不远处的一棵梨树去摘梨子,因两人不会爬树,钱某便提议让两人的亲戚赵先生帮忙爬树摘梨子。李女士电话联系赵先生后,赵先生便应约前来帮忙摘梨子,李女士和钱女士在梨树下捡梨子。不幸的是,赵先生在爬树的过程中不慎从梨树上摔下来致一级伤残、需要完全护理依赖。事后,赵先生和李女士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李女士赔偿赵先生各项损失计10万元。钱女士先行赔偿了赵先生1万元,但对赵先生其他赔偿要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赵先生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钱女士对其经济损失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女士和钱女士相约去摘梨子,因二人均不会爬树,李女士便提议让赵先生帮忙爬树摘梨子。赵先生在爬树摘梨子的过程中,从梨树上坠落摔伤。在此过程中,钱女士也确实到了梨树下并捡了梨子,双方形成义务帮工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体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赵某在帮工过程中摔伤,被帮工人钱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赵先生在帮工过程中,对自身安全疏于防范,存在重大过失,依法可减轻被帮工人的赔偿责任。赵先生现要求钱女士承担20%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故判决钱女士再赔偿赵先生138487.18元。
(通讯员 张安 潘玲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