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陈永生 黄金、财富的代名词,金矿属于国家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开采。老湾金矿却在环评没有通过验收,采矿许可证到期、发生多起安全责任死亡事故的情况下依然开采,政府及环保、国土、安监多家监管部门并未对违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者进行制止。
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老湾金矿,隶属于桐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桐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是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月12日,灵宝黄金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发行上市,股票代码:3330。2007年8月31日,收购了河南桐柏兴源其余20%的股权,使其成为了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却无视国家法令法规。
本社记者于2017年4月25日在桐柏县老湾村见到反映人,在反映人带领下,来到老湾金矿的一个矿井,记者看到矿井边上,该矿井正在生产,一车车的矿石从井下运送到地面,废弃矿石堆积成山,从矿石山上滚下来的矿石已经把周边一片的树木掩埋,金矿的尾矿库距离淮河源头支流只有200-300米左右,据反映人介绍:这里的尾矿库前几年发生过溃坝事故,平时只要一下大雨,尾矿库及金矿的废矿石在雨水的冲刷下,矿石中所含的重金属就会被冲到河里,渗入地下。由于村民的饮用水受到污染,政府给村民接上了自来水,但是这自来水也是从金矿井下抽出来的,村民怀疑现在的饮用水重金属含量依然超标,村里老百姓的患病死亡人数逐年增加,村民多次向政府、环保部门反映都没有结果。因为老湾金矿实力很大,现在环保手续不完善,采矿证过期,发生多起死亡事故的恶劣情况下,依旧能正常生产,政府和监管部门根本不管!
矿井
环保局为何让违法生产凌驾于国家法律令之上
桐柏县环保局负责外宣的栾股长
本刊记者于4月26日来到桐柏县环境保护局,见到负责外宣栾股长。记者向栾股长反馈:群众反映老湾金矿没有环评手续但一直在生产,饮用水受污染重金属含量超标,当地生态遭到破坏?栾股长说:老湾金矿属于上市公司,环评、验收手续齐全,它要没有手续咱给他断水断电关停他,饮用水我们做过检测,请检测公司做的,并不超标。记者问:那环评手续是否可以提供?栾股长说;我们环保局没有,因为项目不是我们审批的。
记者说:就是不是咱审批的作为地方环境监管部门属地管理也应该有备份。栾股长说:我给你联系一下企业,你们到企业去看吧。栾股长联系完企业后说:企业说环评是保密的,只能给环保局执法人员看,其他人不能看。记者说:依据环评法和环保法企业环评是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但为什么在这里成了保密的?栾股长说:你们到市环保局去了解吧,是他们审批的。离开后记者通过了解证实桐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环评建设项目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告知栾股长后,栾股长才给发过来桐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环评的批复文件,并告诉记者该企业环评没有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评建设项目没有通过竣工验收的企业是不容许生产的。
国土局对盗取国家矿资源是监管还是在撑起保护伞
桐柏县国土局分管矿产的郑局长
国土局对企业采矿证到期情况的通报
记者第二站来到桐柏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向一位徐姓负责人了解到桐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的采矿许可证已经过期。徐姓负责人说:我们已经向政府、电力、环保、安监、工商部门进行通报,其他事情你们问局长吧,在国土局二楼记者见到分管的郑局长,郑局长说:老湾金矿有四个矿,现在三个矿的采矿许可证到期,已经通知停产。记者说:老湾金矿现在仍在生产。郑局长说:你们去矿上看了吗?记者说:去了。郑局长说;你们下井了吗?他的井下边是通的,不下井能知道是哪个井在生产?记者说:就是下了井也不能知道哪个矿的开采范围在哪里,但是被关停的矿井仍然在出矿石。郑局长说:这个我们下去也分不清,这两天局里请专家带设备来鉴定。那么国土局下发采矿证到期的通知到底是在监管还是在作秀?也同样没了下文!
为何老湾金矿违法生产死亡事故和安监局没关系
桐柏县安监局监测1科负责人彭科长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安监局,但安监局除了一位办公室工作人员,没有一位领导,这位工作人员对记者采访事宜做了记录后,表示会向领导反馈。无奈记者来到桐柏县政府希望就此事能够采访贾松啸县长,但贾县长外出不在,只好通过贾县长秘书和贾县长另约时间。
次日记者接到安监局的电话,说胡局长回来通知记者可以过去采访,记者来到安监局后胡局长依旧外出不在,记者采访了负责金矿业务的监测1科负责人彭科长。记者向彭科长说:希望了解老湾金矿是否有安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监局在老湾金矿有没有派驻安全生产监督员?彭科长说:全县的矿都没有派驻,老湾金矿安评和安全生产许可都有。记者问:咱们的巡查工作多长时间进行一次?彭科长说:一个季度巡查一次。
记者问:国土局曾经给咱们发过一个文,文件内容是老湾金矿采矿许可证于2016年12月31日已到期,咱们收到过这样的文件吗?彭科长说:收到过。记者问:那咱们会去配合他们吗?彭科长说:那肯定配合。记者问:那咱们通知矿山关停,是什么形式?是口头通知还是下文件或者还是执法人员去强制关停呢?彭科长说:下法律文书通知关停。记者问:那文件能看一下吗?彭科长说:文件找不到。记者问:要求咱们最近一次对老湾金矿检查是啥时间进行的?彭科长说:有,都不清楚。记者问:如果去,那应该有记录。彭科长说:采矿证到期非法盗取国家矿产资源是市国土局的事,不是安全问题。
记者问:老湾金矿于2016年底和2017年2月9日发生过两次安全责任事故,第二次造成两死一伤,老湾金矿有没有向安监局上报呢?彭科长说:那是安监局执法人员管,我们不管。记者问:那你的科室是负责哪块业务的?彭科长说负责办理安全生产许可的。记者问:那安全生产许可证我们可以看吗?彭科长说:涉及企业秘密不能看。记者问:那咱们下去检查都检查哪些内容?彭科长说:检查安全方面、教育培训等内容。记者问:那企业采矿许可证到期了咱下去检查啥呀?彭科长不说话了,记者问:采矿许可证到期和咱没关系吗?彭科长说:对。
从安监局出来后记者给贾县长秘书拨打了电话,贾县长秘书说:贾县长依旧外出没有回来,不过给你约了分管工业的副县长你们去找他的秘书。记者找到陶秘书,陶秘书说:县长有事还没有回来,记者向陶秘书问:老湾金矿采矿许可证到期政府接到过国土局上报关停企业的文件吗?陶秘书说:收到过。记者问:副县长在吗?陶秘书说:开会去了,陶秘书联系了安监局的胡局长,但胡局长并没有对老湾金矿发生安全死亡事故给予正面回答,但是也表示知道此事,并说是一位村民和老湾金矿发生纠纷,这些消息都是他发到网上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七条 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违反本法规定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或者对违法采矿行为不依法予以制止、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违法颁发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上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有权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依法治国”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文、其中讲到“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但桐柏县老湾金矿在环评没有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采矿许可证过期、发生多起安全责任事故的恶劣情况下,依旧能够盗采国家矿产资源,桐柏县政府及环保、国土、安监等监管部门拿着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却让违法开采继续,面对条条国家法规,为何老湾金矿盗采国家资源的行为会凌驾于国家的法律之上?
截止发稿记者依旧接到反映人打来的电话举报,老湾金矿依旧正常生产并没有关停。记者随即拨打了桐柏县政府办陶主任电话,陶主任表示县里对此事很重视,已经责成国土局办理,你们和国土局联系一下,国土局的郑局长说县里前几天开了治理矿山的会议,现在多部门联合整治,具体情况下午和你说。对于此事进展,本刊将继续追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