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6月2日电(记者张宸)西藏自治区纪委2日通报两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两名干部因骗取惠民资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
通报显示,阿里地区革吉县文布当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陈先志,在担任革吉县卫生局局长期间,虚开票据骗取县合作医疗农牧民家庭账户专项资金37万余元;在卫生局药品采购工作中,收受回扣共计22万余元。
此外,陈先志在担任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期间,非法侵占、挪用乡加油款,非法侵占添置农机补助款。陈先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资金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显示,拉萨市林周县原副县长李继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李继明在担任拉萨市尼木县农牧局局长期间,非法占有尼木藏鸡养殖项目资金7万余元;在担任拉萨市林周县副县长期间,非法占有拉萨市农牧局庭院经济项目资金10万元。
此外,李继明为他人承接项目提供帮助,收受财物38万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李继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聚焦扶贫民生领域,实施精准监督,坚决惩治基层“微腐败”,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加获得感,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