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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红包成微腐败 "微"言时代需精准狙击微腐

发布日期:2017-8-28  查看次数:15543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微信红包变成“微腐败”】

近日有网友曝光,山西省政协办公厅机关党委副主任科员邢艳军过生日时,在自己组建的公务员培训群中向群成员索要红包,并称“没有祝福语的请抓紧退群”。目前,山西省已对邢艳军作出严肃处理。近两年,因微信红包受处分的不只邢艳军一人。

精准狙击微腐

微信红包等微腐败具有方式隐蔽、范围难界定、数额相对较小、不易发现等特点。要查处此类微腐败,需明确微信红包的贪腐性质,可效仿天津市委制定精细的微信“十严禁”规范。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运营商、金融部门、网络平台的协同作战,加大对新型支付工具的监管,从技术层面精准发现贪腐线索。

重庆市二中院 向存丹

完善立法约束

在立法上可借鉴盗窃罪中的“多次盗窃”条款,增加对受贿罪中“多次受贿”的规定。如公职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多次索取或收受微信红包,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虽不符合合计数额标准,但已达到一定次数的,应认定为受贿罪,以此约束公职人员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

河北省魏县检察院 郭强

须“微言慎行”

“微”言时代,党员干部微信也有了媒体属性,它不是私域,而是具有一定公共性。党员干部须牢记自己党员身份,不能口无遮拦、随意放言,一定要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严防在微信中“失信”。

山东省潍坊市检察院 付彪

畅通投诉渠道

在微信群里发生的“微腐败”之所以屡禁不止,关键是有些人认为微信群比较隐蔽,腐败的数量不大,当事人也难以投诉、投诉了难以查处等。所以,要杜绝“微腐败”,关键是保证投诉渠道畅通,无论是微信投诉还是书面投诉,都能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及时查处“微腐败”,不给腐败分子可乘之机。

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 董刚

加大惩治力度

微信红包只需动动手指瞬间就能实现利益交换,极易形成微腐败。因此,要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明白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创新网上监督方式,加强群众对微信红包腐败者的实时举报监督;加大惩治力度,处分按高、严的标准执行,并及时公开曝光。

江西省安远县检察院 廖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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