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执行法官钱海峰违反法定程序,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于2016年5月3日违法将李淑珍银行卡内准备前往北京进行心脏手术的100万元现金划扣,造成李淑珍治病没有资金。这种滥用职权行为时刻可能夺走老人的生命。
李淑珍今年已72岁高龄,现住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6年多来一直患有严重的风湿性心脏瓣膜病、心律失常-心房纤颤,心功能不全等疾病。2014年9月4日因车祸李淑珍的儿子李洪江英年早逝,白发人送黑发人使李淑珍的心脏病加重,爱子去世后她靠输氧、输液维持生命。李洪江生前是丰宁县知名企业家,他名下的丰宁宏江公司在他去世后即2014年12月15日整体出售给河北省遵化市侯家寨村村民孙宝春,在出售前约定由孙宝春一次性向李洪江的母亲支付100万元医疗和赡养费,因此丰宁宏江公司及孙宝春向李淑珍的银行卡内存入了100万元医疗和赡养费。2016年6月李淑珍的女儿准备前往北京为母亲进行心脏手术,银行职员告知李淑珍的女儿账户内的100万元存款早已被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划扣,因救命钱被无端划扣,造成李淑珍无法进行心脏手术,截至目前李淑珍老人仍在饱经病痛的折磨,72岁高龄的她多次被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
据了解,李淑珍与孙宝春素不相识,一辈子从未与他人打过官司,老实巴交地靠种地维持生活,可唐山市中级法院法官钱海峰却节外生枝的将李淑珍银行卡内的100万元救命钱违法扣划(案号:(2015)唐执四字第699-21)。执行法官钱海峰存在的错误:(1)没有送达法律文书。2016年5月6日将100万元存款划扣后没有向李淑珍送达裁定书,没有告知李淑珍应享有的复议权、上诉权等权利;(2)程序违法。100万元被扣划后李淑珍的亲属于2016年6月通过银行告知才知道钱已被划走;(3)滥用职权。截至2017年9月13日李淑珍仍没有收到100万元款项被划扣的《执行裁定书》;(4)没有事实根据、缺乏证据。钱海峰把李淑珍的100万元救命钱违法扣划至今已长达一年之久,身为法官却把法律程序视为儿戏,无视李淑珍老人的疾苦。
李淑珍老人还在医院抢救中 2017年9月13日 拍摄
上述问题李淑珍的亲属反映长达一年之久无人管,唐山市中级法院也没有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真实情况,一年多来李淑珍一直在病痛中煎熬。执行法官钱海峰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靠“拍脑门”的执法方式将与案件无任何关联的救命钱违法划扣,纯属于滥用职权。李淑珍及其亲属强烈要求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此事进行实地调查,纠正执行法官钱海峰的错误,立即将100万元救命钱返还给李淑珍,确保老人及时进行手术,本网将继续跟踪报道此事。(魏任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