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与刘少一先生商榷
张友文
湖南石门县公安局刘少一先生是从公安系统中杀出的一匹黑马。他于2013年初露文坛,不到5年时间,竟在全国各大知名纯文学期刊上发表数十篇中、短篇小说,有的甚至占居头条(题),并且还进入了学院派学者的视野。
刘少一引起我关注的还是因为他的公安题材文本。本人研究公安文学已有二十多年之久,细读的作品数量不少,因而对全国公安文学作品水准略知一二。刘少一作品给我的印象主要是情感真实、艺术真实,即能真实地记录公安工作,与时俱进;真实地书写警察的内心伤痛,远大宏大宏语,不骄情,去模式化。因此,他的公安文学作品堪称一流实至名归。
张策在散文集《紧拉慢唱集》中说:雷同化的人物塑造隐隐约约成为一种常见病,“典型”的形象大致有三:一是老黄牛型。兢兢业业,忍辱负重,家庭贫困而洁身自好,大多离了婚或正在离婚;二是英雄型,作风硬朗,刚直不阿,脾气火爆,雷厉风行,有一种泰山压顶不弯腰的气概貌;三是亦正亦邪型,有缺点,有错误,性格大大咧咧,群众评价有好有坏,关键时刻却能挺身而出……应该说,这三种(或更多种)人物形象都来自生活,也都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但是,不约而同的重复,于读者而言,却如同反复咀嚼的美食,甘饴过后终是味同嚼蜡。
张策所说的“雷同化”,大约是公家系统大部分作家笔下的通病。若将刘少一笔下的警察人物进行比较,我们会发现没有雷同化倾向,且个个堪称“这一个”。正如明朝李贽评《水浒传》:“《水浒传》文字妙绝千古,全在同而不同处有辨。如鲁智深、李逵、武松、阮小七、石秀、呼延灼、刘唐等众人,都是性急的,渠形容刻画来各有派头,各有光景,各有家数,各有身份,一毫不差,半些不混,读去自有分辨,不必见其姓名,一睹事实,就知某人某人也。”
《耳光响亮》系心理小说
刘少一出众之处不在于警察的外貌描写,而是开掘人物的内心有路数,其小说可划归于心理小说之列。如他的短篇小说《没什么好说的》实录的是警察楚天舒的心理流变。楚天舒放在家里的一万元遭窃之后心烦意乱,前思后思,不得要领:盗贼怎么知道家中有钱,小偷是如何入室的。他设想种种可能,还准备自己破案,把犯罪分子擒获。在是否报案这一点上,他更是犹豫不决,心理活动更为活跃。他不想报案的理由有很多:一是怕毁了自己的前程,毕竟干部调整在即,他还想往前窜一窜;二是怕遭人们耻笑,有损人民警察形象;三是觉得报案无用。他长期在警营生活,心里清楚像这类入室盗窃的案件多如牛毛,警力有限……
随着情节的推进,楚天舒心中的两难选择出现了:如果向警方报案话,面临着上述纠结;不报案呢?
楚天舒这是不是病了?他自己最清楚,没病!硬要说有病的话,他也只是有块心病:盗贼如果再祸害人家,他觉得自己的瞒案不报是负有责任的,那等于是放纵犯罪。对一个警察来说,这种行为有悖职业道德,让人无法容忍。所以,这个盗贼一日不揪出来,他心里就割舍不下。
由是观之,《没什么好说的》并非以故事招徕读者。它彻底打破了案发、侦查和破案的模式,自然给读者耳目一新之感。警察楚天舒的心理变化既合乎情感逻辑,也符合理性逻辑。这个人物的心理活动不仅真实,且发掘得很深,道出了这个人物的内心较量,直抵“受难的灵魂”,揭示了沉重的“精神上的积压”(胡风语)。无怪乎丹麦著名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文学史,就其深刻的意义来说,是一种心理学,研究人的灵魂,是灵魂的历史。”
刘少一的中篇小说《耳光响亮》心理流变也非常真实,细节也独到,语言也鲜活,故事也接地气,伏笔也埋得好等。也就是说,其文学性可圈可点,可是价值立场却出了偏差,尤其是如此结尾,我不敢认同。且看小说之末:
皮一修说:“曾书记,你这是说的什么话,我们全家感谢你都来不及,哪会对你有意见?”
书记连连摆手:“不、不、不,你没有说真心话。你心里其实蛮恨我,我知道。”
马主任说:“曾书记,皮所长他对您真没意见。”
“你晓得个卵!”曾书记说:“我在这里因为醉酒打过老皮一耳光,这是你亲口告诉我的。他能不记恨我?”
“曾书记,你是性情中人。那件事我给皮所长做过解释,他表示理解。”马主任说:“这叫不打不相识嘛!”
曾书记截断马主任的话:“你不要插言,让老皮自己说。”
如此结尾,读来让人心寒,让人不可思议。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民警察怎么屈服于乡长的权力,怎么被权力所收买。此前,曾书记为了显摆自己的权威,在酒桌上当众人的面打了警察皮一修一耳光。耳光事件之后,曾乡长(曾书记打皮一修耳光时,还只是乡长)强大社会关系背景让皮一修胆怯,加之自己面临退休的实际,他不敢与曾乡长争雌雄,也不想与曾乡长争高下,只是抱着一副和事佬的心态。另外,他不想因为自己这点小事让安所长与曾乡长关系搞得更僵。要言之,当时他瞻前顾后,怕这怕那,不逊于警察楚天舒的那番心理纠结。当时,他想:
派出所安山所得知此事后,义愤填膺,极力主张皮一修维护警察的尊严,为警察争一口气,还特意地把皮一修强行拉至公安局满政委那里。他这么做,既是为皮一修,也是为自己;既是为个人,也是为集体;既是为下属,也是为朋友出一口气,企求伸张公平正义。
安山所长和满政委共同给皮一修做思想工作,说此事不是他个人的事情,与组织有关,甚至关系到全国警察的荣誉。从此,皮一修醒悟了,他那颗动摇的心慢慢坚定下来。他一定要搞一个水落石出,一定要让跋扈的曾乡长受到惩罚。还时不时地向安山所长打听案件进展情况。
在皮一修等待曾乡长的处理结果之时,诸多势利者却出面做皮一修的策反工作,劝他撤案,劝他退让,他都不给面子。如他的老婆“以色相诱”;马秘书和曾乡长联合演戏,把他抽到乡政府编史志,目的是想给他一点甜头;曾乡长甚至与马秘书及戴老板共同请他吃鸿门宴,他都没有让步。哪怕曾乡长亲自出面做工作,答应给他批地皮盖房子,他也没妥协。当安山所长建议他放弃的时候,皮一修直冒火:“妈的,这事情真是邪门了——我不怕!我来当恶人。”……,……
综合各方面的信息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皮一修的思想从彷徨走向坚定,似乎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毋庸置疑,此人物心理变化过程刻画得非常真实,非常细腻。读到此处,本人认为皮一修越发可敬,是一个“大写的人”;还算一条汉子,有血性、有灵魂,真是一个合格的人民警察。
可是小说之末来了一个大的突转:皮一修为了自己的利益,竟然忘记了自己苦苦追求的公平正义,抛弃尊严而不顾,欣欣然接受曾书记给他特批的准建地皮。皮一修向曾乡长献媚,说明他变修变节了,不配当一名人民警察。如“调查人员问皮一修为什么在县局督察大队的材料上言之凿凿,皮一修说自己那天喝多了酒,说了些什么全不知道……”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皮一修的心理变化固然十分真实,可是他已经变得不是人,不具备人民警察应有的品质。
《耳光响亮》没有一个像人
纵观《耳光响亮》,我们会发现里面没有一个人物像人。如安山在皮一修任所长时,他帮皮一修出馊点子,旨在与曾乡长暗中较量,结查却被曾乡长识破,颜面尽失;正是他点燃了皮一修与曾乡长争输赢的熊熊火焰,可后来向皮一修泼冷水也是他。这个人物给我感觉是出耳反耳。他为了自己的位子,听从局长的暗示,最后还是妥协了,并反过来做皮一修的思想工作,真的不可思议。
戴老板趋炎附势,见风使舵。他在曾乡长未把前任书记挤兑走以前,眼里只有书记。书记调离后,由曾乡长主持全面工作,他马上使出浑身解数迎合曾乡长,并站在曾乡长这一边,与他人一道共同做皮一修的思想工作,无偿地给皮一修地皮,劝皮一修让步。戴老板如此卖力,无非是为了讨好曾乡长。
乡政府的马秘书作为事件亲历者睁眼说瞎话。当调查组即将下来之际,他问皮一修:真要有人问你,你准备怎么说?皮一修反问他该怎么说。没想到马秘书却说“我什么都没看见。”
皮一修的妻子“穆桂英”经常作弄皮一修,还说感谢曾乡长的那一耳光,可谓舔不知耻。
曾乡长时时刻刻都在老百姓面前摆架子,与他们攻心斗智。他所拥有的权力并不是真正用来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而是时时处处讲派头,目的是为了树立自己的权威,如在戴老板的工地视察时,他戏弄戴老板,象征性地与戴老板握手,并双手叉在腰上。
……,……
孟子“四端”是指:“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现在用“四端”来标准来考量《耳光响亮》中的人物,那么,他们都不配做人。
雷蒙德•卡佛说“文学能够让我们明白,像一个人一样活着并非易事。”可是,刘少一的短篇小说《赌局》中的人物却个个像人。横断山派出所所长汤经国与同事一道向新上任的汤乡长要钱,旨在改造派出所的自来水管。汤乡长并没有像《耳光响亮》中的那个曾乡长那样弄权耍手腕,而是提出一个合情合理的要求,即根据当地的社会治安状况决定是否给钱。汤乡长这么做,是想看看人民警察是不是真心地为老百姓办实事:“他(汤乡长)要把有限的钱给那些真正干事的人,真正为乡政府保驾护航、为老百姓分忧解难的人。从接受组织谈话那天起,他就给自己的为官之道定下调子:不求自己的官声如何高尚,但一碗水必须端平,任何时候都要对得住良心……他不相信别人的嘴,只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么一想,孙乡长心里平静了许多。他只是暗自替车教导担心,最后那三杯酒恐怕喝得太猛了,车教导受得了吗?”
从汤乡长这一番心理活动,我们可看出此人物内心深处的温柔,他才是一个真正的人,他体恤并同情下属。
《赌局》里面的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实习生小池、村主任老林、报案人涂义民和他的老伴詹三妹等则都像人。实习生小池哪怕脚磨了皮,汤经国所长建议他不用爬山,可他坚持要上山:
没走多远,小池嘴巴一歪一歪地喊脚板疼。汤经国让他坐下来,扒开鞋袜一看,小池脚上的嫩肉皮打了两个血泡,亮盈盈的。汤所长说:“你不上山了,回林主任家等着我们。”
小池一把脱下草鞋,甩得远远的,火气冲冲地说:“草鞋,草鞋,都是林主任捉弄人,我就是两脚两手爬也要爬上山去。”
廖廖数语,一个不怕困难、倔强的人物就立起来了。村主任老林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把所有警察的皮鞋换成草鞋,便于爬山,说明他为他个着想。派出所警察要离开涂义民的家,涂义民喊老伴詹三妹出来送一送,说明他懂礼义。詹三妹客气地对待警察,还挽留他们在家吃饭以后再下山……,……
还是回到小说《耳光响亮》上来。警察皮一修经过了一番思想苦斗之后,并没有成长为一个“大写的人”,而是形象越发矮化。他见利忘义,不再是一个人。明朝黄宗羲说:“大丈夫行事,论是非不论利害,论顺逆不论成败,论万世不论一生。”皮一修重利轻义,不讲是非,不分对错,完全臣服于曾乡长的权力。当曾书记给皮一修批了地皮之后,他对曾书记感恩戴德,把以前的那一耳光置于脑后。皮一修正是用自己的尊严换取了利益。
陆天明的《大雪无痕》中的方雨林却是一个能给读者信心与力量的典型人物。他非常平凡:不过是一个普通工人家的儿子,大学毕业后当上了刑警,凭自己的努力一步一个脚印干上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重案大队副队长,对青梅竹马的女孩子的秋波似乎毫无感觉,工作中对某些领导善意的“招呼”也显得僧借无知;但他又是那么的不平凡:因为忠于职守,坚决要将领导指示暂时搁置地案件追究下去而受到撤职,调离原岗位去做一个站班的交警。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始终没有回头,没有妥协,更没有为自己或家人的利益作过一点点交易,他心中牢记的是一个共产党员、人民警察的责任和坚定不移地维护正义的决心。从这个人物身上,我们可以感受到崇高,感受到力量,催人奋发向上。
将《耳光响亮》中的皮一修与《大雪无痕》中的方雨林放在一起比较,谁对谁错,孰丑孰美,不言而喻。《耳光响亮》这样的结尾表明人民警察皮一修是非不分、美丑不辨,缺乏坚定的价值立场和政治立场。皮一修并没有忠于事实真相,没有忠于法律。然而忠诚恰恰是人民警察精神的核心,是公安队伍不倒的旗帜、不灭的灵魂。人民警察要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和价值取向。因为忠诚是价值观的“核心和灵魂”,是每位民警一生中最重要的政治要求和最根本的道德标准,也是最高的价值取向和政治信仰。
《耳光响亮》的N种结尾
电影《色戒》为何遭封杀,正是因为价值立场出了问题。“组织” 本来是安排王佳芝去暗杀易先生,没想到王佳芝对汉奸动了真情,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使命,最终让爱情(情欲)战胜了国家情或阶级情。难怪奥斯卡评委会断然宣称,绝不会将任何奖项授给一部卖国影片。原苏联拉甫连尼约夫的《第四十一个》虽然也是讲述两个不同阵营的男女发生恋情的故事,但是其中的价值立场却与《色戒》不同。主人公马柳卡特是一个红军女英雄,她也与敌军阵营中的陆军中尉产生了感情,但在陆军中尉逃跑的关键时刻,她并没有放跑他,而是毅然果断地开枪,即用国家情或阶级情战胜了(情欲)爱情。因此,《第四十一个》成了经典。
皮一修是小人物,是弱者。他可以举报到底,尤其是在调查组找他座谈的时候,如果他坚持真理的话,还是有希望扳倒曾乡长,为自己找回尊严的。但是,如果那样的话,他的房子就可能建不成了……要利益,只得放弃尊严。皮一修不是没骨气,不是缺理性,恰恰相反,他知道理性是建立在正常思考基础上的,骨气是建立在人格完善基础上的,如果社会缺乏正常思考的条件,欠缺人格完善的土壤,自己又能到哪里去挣回骨气,弘扬理性呢?所以,他只有让那响亮的耳光,清脆地打在自己的脸上……被和谐的现实,看似一团和气,实质上是一块是非不分、欲盖弥彰的遮羞布罢了。
由此可见,刘智跃教授也认为此小说价值立场有问题,“实质上是一块是非不分、欲盖弥彰的遮羞布罢了。”
以上所述是从政治素养方面来评价的,现在回归到文学本身,其中文学精神也存在问题。台湾作家陈映真说:“文学是使绝望丧志的人重新点燃希望的火花,使扑倒的人再起,使受凌辱的人找回尊严。”《耳光响亮》中的警察皮一修与同事一道经过一番挣扎和苦斗,最后怎么都向权力屈服、妥协、让步呢?如皮一修像安山一样,经过一番思想较量后,主动向曾乡长示好,还请乡长喝酒,向他表示感谢。安山和皮一修都是人民警察,警察的骨气体现在哪?他们的尊严如何维护?或者说,他们的尊严由谁来维护?
人民警察的人格尊严就这么白白地被践踏了么?读者能从中能读出尊严么?它能使绝望丧志的人重新点燃希望的火花,使扑倒的人再起么?显然它不能给读者传递强大的精神动力。
简言之,此小说之末不能给读者信心、力量,不能提升人的灵魂。审美或文学创造说到底是“务虚”即“无用之用”,是对人类心灵的调剂、滋润或充盈,它让那些被“权力政治”湮没了的心理机能——勇气、荣誉、希望、自尊、同情、怜悯与牺牲精神――得以补偿性复苏、舒卷和挥洒,使每一个体的人格构成趋向健全。可是《耳光响亮》并没有唤醒读者的良知,复苏他们的勇气。当《耳光响亮》中的所有人物都向权势妥协之后,我是有想法的,在此与刘少一先生商榷商榷。
曾乡长对马秘书说那次发酒疯打皮一修是假醉。马秘书认为那一巴掌打重了点,担心皮一修那强悍的老婆来找麻烦,没想到曾乡长根本就不把人家放在眼里:
“一个农村泼妇,能掀起什么浪来。妈的!我就是要让他们看看,跟老子作对是什么下场。”曾乡长恨恨地说:“实话告诉你吧,我那一巴掌既是打给姓戴的看,也是捎给派出所长安山的。他们一个个都不是好东西,平时不把我放眼里。我正要找个机会给他们一点厉害瞧瞧。你懂吗?”
马秘书附和道:“那也是。我理解,曾乡长是在借酒树立自己的威信。”
“一个小鸡巴所长,无非就是一条狗,主子居然使唤不动,他好大的派头。”
曾乡长为何如此狂妄呢?小说多处有交代或暗示,因为他在组织部工作过,自恃有人脉;更主要的是他的堂舅在市里任副市长,因此他狗仗人势,时时处处不把老百姓当人看,甚至把前任书记也不放在眼里(书记就是被他给挤兑走的)。
窃以为,《耳光响亮》强化了权势的力量,颂扬的是像曾乡长之流的权力英雄,而不是精神英雄。我倒希望刘少一先生只把结尾略作修改,就可把皮一修打造为一个具有时代精神的精神英雄。如此运笔,价值立场的偏差也可得以修正。
奉劝刘少一先生修改结尾,并不是要他高扬惩恶扬善的大旗,而是让其作品能制造悬念,给读者一个想象的空间,想象出多种可能,至少让曾乡长倒台这一种可能成为发展趋势。哪怕文本没有直接书写曾乡长倒台,给出某种暗示完全有必要。正如卢卡奇所言:伟大的现实主义所描写的不是一种直接可见的事物,而是客观上更加重要的持续的现实倾向,即人物与现实的各种关系,丰富的多样性中那些持久的东西。除此之外,它还认识和刻画一种在刻画时仍处于萌芽的状态、其所有主观和客观特点在社会和人物方面还未能展开的发展倾向。掌握和刻画这样一些潜在的潮流,乃是真正的先锋们在文学方面所要承担的伟大历史使命。
这么说来,完全可以从以下情节入手:曾书记这杯酒喝下去,身子就歪歪斜斜没有了站相。女秘书顺势扶着曾书记让他落座。曾书记一只手搭在女秘书肩上,不肯坐下去。如果加上这么一句:乡长那不老实的手不知怎么就伸进女秘书的胸罩里去了。不久,曾乡长就不再是乡长(或者说曾书记就不再是书记)。有人推测是老皮的婆娘“穆桂英”把这个视频交给纪委或粘贴在网上的,有人说是马秘书所为(马秘书多年没有被提拔了;曾乡长欺人太甚种下的恶果),有人说是安所长……
还要一种可能,“穆桂英”用这个证据要挟曾乡长(书记),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即把房子修好之后,她最终还是把曾乡长(书记)扳倒了。她说老子咽不下这口恶气,类似于汪曾祺的小小说《陈小手》结尾: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同理,“穆桂英”也可以像团长那样怪委屈的:“狗日的乡长,我的男人自己都舍不得打,却让你给打了;要打,老子顶多捶背打屁,从来不打脸;男人的脸是什么,是尊严!老子都不敢打,你比老子还狠……”“穆桂英”不仅站在自家新房的三楼骂,还跑到乡政府门前骂,结果没有一个人敢出来劝阻她。
也可以让“穆桂英”重复满政委的那一番话:老皮这一耳光是替全国所有警察挨的,这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情;老子就要替老皮出这口恶气,为全国警察伸张正义……
还可以在另一场景上下功夫:当“穆桂英”与曾乡长(曾书记)一起喝酒时,她把一杯酒淋在曾乡长(曾书记)的头上,也算是替警察老皮把事摆平了。回首当初,皮一修看看自己这身威严的制服,断然否决了戴老板的提议。他放下酒杯时,在桌面上磕出很大的声响,杯内的酒洒出来许多。他扯扯制服,身子向上挺了挺说:“曾乡长,我从警几十年,把警察的荣誉看得比生命还重。你今天侮辱了我的身份和职责,太过分了。请收回你刚才说过的话。”
窃以为借 “穆桂英”警嫂之口可以说出人民警察的心理话,应算是一种比较智慧或阳光的方式。惟有如此运笔,才能有一个比较解气的结局。这背后是不是皮一修和安所长在教导“穆桂英”,由读者自己去想象好了。
为何把警嫂“穆桂英”抬出来呢?毕竟她受老公皮一修潜移默化的影响太深了。皮一修平时在家就非常珍爱这一身警服,并且时时处处维护警察的尊严和荣誉。那么,“穆桂英”
不愧是一个合格的警嫂,她作出如此举动合乎情理。
……,……
不管以哪一种方式结尾,总不能以锁闭式收场。只有开放式的结尾才能留给读者想象的空间。不管结尾如何,人民警察必须立场坚定、是非分明,绝不能被权力和谐掉,这才是本文与刘少一先生商讨的核心之所在。
(作者张友文系苏州大学文学院博士生,供职于湖北警官学院)
作者简介:张友文(1971——),男,湖北省松滋县人,苏州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北警官学院教师、鲁迅文学院公安作家研修班学员、全国公安文化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文化研究所特聘研究员,主要从事中国公安文学研究。
通联: 430034武汉市桥口区解放大道86号 湖北警官学院(南院) 张友文 电箱:youwen2039@163.com电话: 1397141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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