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践踏舆论监督”,迟早是要“还”的。记者调查“天价停尸费”遭围殴事件,在引发公愤后,迅速迎来了包括周至县人民医院院长李某某在内的12人被刑拘、1人被行拘的阶段性处理结果,快慰人心。
对“打记者”的处理,的确是朝着公众预期的方向推进,可记者被打的事件由头——“天价停尸费”问题,却依旧“坚挺”。
据新华社报道,在13名涉案人员被处理后,涉事县医院仍在执行原有的收费标准——停尸台停尸费20元/天、冷藏柜停尸费150元/天。该医院主管后勤的副院长毛亚卫还称,此标准“有规可依”,所谓的规定则是周至县物价局今年8月出台的相关文件。但陕西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却明确表示,“150元/天的标准显然不妥。”
号称“有据”,却被打脸。什么叫尴尬?这就是。
这不是涉事县医院院方首次在“天价停尸费”问题上嘴硬:就在陕西当地电视台曝光后,11月30日晚8时,周至县人民医院就在其官方微信公号发声明称,媒体报道中所说的二级医院每天20元的收费标准,应为停尸台停尸费用,医院多次告知家属拉回尸体被拒绝,故对尸体专门冷柜保存,故保存的成本大幅增加;还指责媒体报道“强烈地带有严重个人情感色彩。”
如今,院方出示的收费依据,是周至县物价局关于太平间尸体存放收费标准的复函(2017年8月18日印发的“周物发(2017)39号”文件),复函称,尸体存放每日最高限价20元(指尸体停尸台停放);尸体冷藏柜存放实行市场调节价,采取自愿原则,每日最高限价150元。
该函对冷柜限价150元/天,并自称遵循了《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的通知》。可陕西省物价局方面,显然不接受“甩锅”。
依照后者说法,医院太平间分医院自主管理和民政部门接管两类,遵循两种收费标准:若自主管理,则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最新修订的《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的规定执行,即二级医院尸体存放每天最高限价24元,无论采取的是哪种存尸方法,都不能额外收费;若被民政部门接管,按西安市相关规定,非正常死亡的逝者尸体存放费用,标准也只能是4元/小时(96元/天)。
对此,涉事县物价部门理应给出更明晰的解释。
事实上,即便停尸费最高限价150元/天的争议源头责不在己,该医院也难以解释两点:首先,周至县物价局的复函是今年8月才印发,因医疗操作不当死亡的产妇尸体,是两年前就停放在那的,用刚出台的标准计算此前的费用,是“寅算卯账”,合适吗?
其次,院方既未向家属提醒过150元/天的收费,也不考虑是自身迟迟不执行判决,导致死亡产妇的家属担心其“不认账”故不领回遗体的因素,不“酌情”考量就按上限收费,真的合适?
问题因天价停尸费而起,因打记者而上热搜,到头来,打记者之人是被秉公处理了,天价停尸费问题却岿然不动,其“执拗”的牛气和底气让人诧异。
联想到涉事县医院此前被曝,几年前曾公开拉条幅谩骂记者;这次12月5日(也即记者被打次日)电视台再派记者调查“殴打事件”时又遭到阻挠和威胁;再如医院人员称记者行为“下贱”“欠收拾”、不明人士还叫嚣“以后遇见要弄死他(指记者),为了院长甘愿坐一辈子牢”;还有在监控坏没坏问题上态度的前后变化……其牛气很难说是偶然。
任你怎么处理殴打记者之人,我自收天价停尸费不动。或许对此事中那些有错不改、想将错就错的有关人员,也该“动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