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方追回的欠款发放到工人手中
法律依据
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行为的决策部署,自2017年12月15日起,广东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机关深入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处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事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工资、欠薪逃匿等犯罪行为。
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80宗,破获51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49名,追回被拖欠工资6192万余元。
据了解,广东省公安厅对打击“欠薪”违法犯罪问题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由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春生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有关问题风险的排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切实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行动中,广东省公安厅把已经冒头的现存案件、反复出问题的恶意欠薪者、涉及一线艰苦行业的欠薪问题作为打击重点和主攻方向。各地公安机关在主动摸排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发改、人社、住建、交通、财政、工会、税务、水电、信访等部门,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企业经营状况,从中排查欠薪案件线索。
针对当前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破案率较低的问题,各地公安机关组建工作专班,全力侦办一批大案积案。对已经逃匿的欠薪案件嫌疑人进行网上追逃,对前期未到案的在逃嫌疑人实施“一人一策”,尽快缉拿嫌疑人归案。加强对涉案嫌疑人的资产调查,加大欠薪追缴力度,最大限度挽回务工人员损失。
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彭会表示,广东警方将对欠薪企业及负责人保持高压态势,对欠薪逃匿人员穷追猛打、绝不留情,敦促欠薪逃匿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并积极筹集资金及时支付务工人员工资。
警方提示:广大务工人员在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时,保持冷静,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开展维权,依法依规、理性表达诉求。
案例
广州 “黑工厂”老板欠薪后消失
2017年1月下旬,广州荔湾警方接到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案件:2017年1月16日,有30多名工人聚集荔湾区东沙街街道办事处,反映该街道一服装厂老板欠薪逃匿。
经查,广州市荔湾区依领服装厂经营者张远某共拖欠33名工人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份工资25.4万余,张远某手机无人接听,涉嫌逃匿。“这就是个地下‘黑工厂’,2016年开始,他们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慢慢补不上工资缺口,老板就卷款跑路了。”
2017年4月12日,警方对涉案人员张小某、张远某依法进行上网追逃。
今年1月上旬,专案组派出追逃小组赶赴北京,在青山店镇某村一个简陋的农村式作坊中发现并将张小某、张远某抓获。
目前,案件审理及支付欠薪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肇庆 1400余万元工人工资被挪用
今年1月上旬,肇庆大旺警方接到肇庆市高新区劳动行政部门移交的线索,称某建筑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接到线索当日,肇庆市、大旺区两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查,某建筑公司于2013年年底与肇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承建肇庆市大旺区某小区。开工以后,该房地产公司与建筑公司因工程款纠纷等问题引发建筑工人工资被拖欠,今年1月2日,多名建筑工人到信访部门反映问题。随后,建设、劳动等部门迅速介入,经核查,该建筑公司共拖欠工人工资1400余万元。1月10日,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将该建筑公司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公安机关将建筑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直接责任人郑某、戴某和涂某等3人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1月16日,发放了该建筑公司拖欠的500万元工人工资。
珠海 公司法人以为“欠薪”是小事
去年11月,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金海岸派出所在工作中掌握到一条涉欠薪违法线索,线索反映辖区珠海奥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拖欠66名员工工资,总数达71.8万元。
接报后,警方提前与金湾区劳动行政部门主动对接,了解事件进展情况,提前介入并安抚被欠薪工人情绪。
涉案的珠海奥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国落网后,警方向其讲法律、讲政策,严厉督促其补发拖欠工资。“他们之前一直不觉得欠薪会触犯刑法,更没想到会被刑事拘留,以为顶多是个民事案件。”办案民警说。得知欠薪的法律后果,该公司其他负责人及王某国亲属等人立即积极配合筹钱,一周后就筹齐了拖欠的工资款。
今年1月上旬,珠海市金湾区人社局将出具的确认珠海奥某公司拖欠工资已全部补发的情况说明转交专案组民警。拿到这“迟到”的血汗钱后,工人们个个都喜笑颜开。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记者 张璐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