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检察院24日公布,今年上半年1024人因涉嫌贪污受贿被我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查办处级干部55人,厅级干部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6亿元。
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824件1024人,立案件数同比上升15.1%;侦查终结528件650人,移送起诉509件627人,经公诉部门审查后,决定起诉497件623人;经法院审理后,在已审结的案件中,共对710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100%。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贪污、受贿案件犯罪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388件,其中300万元以上案件26件,千万元以上案件4件,亿元以上案件1件。查处要案62人,其中处级干部55人,厅级干部7人。省检察院直接立案查处盐城市政协副主席李纯涛受贿案、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肖本明受贿案。
针对民生等重点领域,各地检察机关加大打击力度。苏州市院组织开展“挪用公款专项”打击,全市共查办挪用公款案件18件21人,最高金额近5000万元。盐城市院组织在支农惠民资金管理领域、政策性补贴领域共立案33件42人,推动国家扶贫惠民政策有效落实。宿迁市院组织在农保领域立案12件23人,占全市上半年立案总数的55%。对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案件,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基层农村组织人员105人,其中村组织人员39人。
在中央、省追逃办统一部署下,全省检察机关通过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上半年共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24人,其中包括将潜逃到津巴布韦的犯罪嫌疑人杨幸福抓获回国。苏州市将一名潜逃22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顾 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