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在前期调查摸底基础上,打掉涉黑涉恶团伙597个,缴获枪支25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金1111.3万元。
据介绍,山东省公安厅明确规定,涉黑案件一律由市级公安机关提级侦办,并实施挂牌督办、异地用警等措施,确保连根拔起、不留后患。山东省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基层基础建设攻坚战、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动社区民警、警务助理和村(居)干部等力量,对重点行业领域、区域部位、人员案件开展“地毯式”摸排,共筛选出重点线索77条,挖掘重点人员397人,重点案件66起。同时,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开通微信公众号接受群众举报,举报重大涉黑犯罪线索的奖励标准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据统计,仅省公安厅扫黑办日均接到群众举报即40余次。
同时,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盘踞在各地域行业的“村霸”“行霸”“路霸”等恶势力霸痞团伙。突出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突出打击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突出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山东公安机关还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民政部门无缝对接、整体联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记者潘俊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