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贷公司”连环下套致债务滚雪球,有借款人遭遇辱骂、殴打、非法拘禁,被迫举家搬迁
济南一“套路贷”团伙专“套”大学生
济南某大学在校学生张某向一家“放贷公司”借款9000元,却一环套一环被迫向另三家“公司”借款,滚成数万元债务。另一名大学生乔某也因还不上“放贷公司”的借款,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长达40余个小时。近日,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打掉这一“套路贷”涉恶团伙。该团伙利用小额贷款侵害50多名在校大学生,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犯罪。
为购买一款新上市的手机,被害人张某于2016年9月从一家“放贷公司”借款9000元,按月还款6300元后,剩下2700元未还,被“放贷公司”逼迫偿还欠款和逾期利息总计7000余元。因还不上借款,张某被第二家“公司”“齐鲁私贷”的刘某诱骗借款高利贷15000元,其中7402元用于偿还上家借款,剩余7598元被刘某以各种名义扣留,另外每10天还息1500元。
因没有能力继续还款,张某被刘某胁迫在第三家“公司”借款10000元,其中被刘某拿走6500元。因仍然还不上第二家的本金15000元,刘某又胁迫张某在第四家“公司”借款6000元,其中又被刘某拿走3500元。期间,因张某还不上第三家的本金,遭到催收殴打。
警方调查发现,多起警情和举报指向同一家“放贷公司”。于某、齐某于2016年5月合伙成立“齐鲁私贷”招揽大学生借款,有较为固定的“业务流程”和“行业规矩”。至2018年1月,该“公司”内部成员达20余人,并与其他放贷团伙和中介形成利益链条。该团伙以无抵押快速借款为诱饵,通过“虚增债务”“胁迫逼债”等方式,非法占有借款大学生及其家人的钱财。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嫌疑人通过“轰炸”借款人通讯录,发送侮辱、诽谤内容短信给借款人的亲朋好友,毁坏借款人及家属名誉,有的则对被害人言语辱骂、殴打、非法拘禁。先后有5名被害人因不堪催收压力,离家出走,有3户被害人举家搬迁。
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刑警大队负责人介绍,该团伙假借“齐鲁私贷”“齐鲁投资”小额贷款公司名义,以在校大学生为主要侵害目标,通过网贷平台、校园广告等途径招揽大学生借款,通过签订 “阴阳合同”“虚高借款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债务合同,非法获取“手续费”“管理费”“中介费”等名目繁多的金钱利益。
该负责人说,遏制“套路贷”,要事后打击,更要事前防范。高校应当切实担负起安全防范教育责任,提高学生对不法侵害的辨别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社会、学校、家庭三方合力,根除“套路贷”滋生土壤。(记者丛民 通讯员费聿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