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张先生(化名)常年在河北省各地市、县参与市政工程建设,虽说市政工程活脏点、累点,但张先生都不怕,能发挥自身知识为城市建设做些贡献,是张先生多年来奋斗的心愿。然而,张先生多次留意了河北省井陉县部分市政工程类工程招投标,经过张先生细心观察发现,井陉县住建局多次发包工程,中标企业均为井陉县市政工程公司,经查询井陉县市政工程公司竟是井陉县住建局全资成立的控股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其公司不得参与该局招标工程,中标属无效。这种“父招子中”式的把戏,无疑是在那国家专项资金当“儿戏”,对于工程质量监管来讲也是“家长关门教育孩子”。这样一来,严重影响了建设工程市场秩序,还容易滋生腐败,致使国家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管缺失。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资料记者查询发现,2017年8月28日,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府南街及公园边道砖更换工程中标公告,中标单位为井陉县市政工程公司,总中标金额为26.18万元,采购人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9月22日,井陉县城外大口井淤积物清掏及配套设施恢复项目成交公告,中标单位为井陉县市政工程公司,中标金额为93.82万元,采购人为井陉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2017年9月29日,幸福东街道路大修工程中标单位为井陉县市政工程公司,中标金额为293.152873万元,采购人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3月27日,井陉县城建设北路道路工程(国道307-幸福街)施工中标单位为井陉县市政工程公司,中标金额为1557.92万元,建设单位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4月13日,大唐微水发电厂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共分两个标段,中标单位均为井陉县市政工程公司,总中标金额为900余万元。采购人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见作为“父亲”的招标单位对于自己的“儿子”中标也是青睐有加。张先生气氛的说,住建局的工程基本都是按照“综合评标法”来评定的,按照惯例,都是接近标底的单位分数相对来说比较高。作为“儿子”的公司哪有不知道自己“父亲”的标底呢,换句话说,儿子有钱了老子也穷不了啊!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查询国家工商部门官网得知,井陉县市政工程公司系井陉县注资1100万成立的一家公司,住建局党组成员吴娟国为企业法人。
井陉县市政工程公司作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资注册的下属公司,多次参与该局招投标工程,是否合法?2017年,河北省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再次明确要求政企分离,事企分离,该局是否按要求做到政企分离?
5月3日下午,记者来到井陉县住建局采访,该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了解记者来意后,要求记者先到井陉县委宣传部,才能接受采访。经该县宣传部门有关领导多次与住建局沟通后告知,该单位领导没有在而婉拒记者采访。随后记者针对此事,来到该县纪检委,一名郝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并详细做了记录后称,该情况已受理,随后有什么进展会及时和记者联系
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设立“小金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清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017年,河北省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一问责”重点解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力,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等方面问题,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八清理”具体包括:职责不分、谋取不当利益,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全面清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存在的政事、政企(事企)、政会不分,职责不清、管理不严、违规兼职、权力寻租等问题,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管理、优化环境。
针对此事,记者将予以跟踪报道
(消费日报 周镇 新农村商报 邓振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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