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律意识,倡导法律援助,提升律师素质,提高律师声誉!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首页 | 资讯 | 旅游 | 社会 | 法治 | 透视 | 网评 | 调查 | 聚焦 | 追踪 | 维权 | 公益 | 反腐 | 案例 | 关注 | 说法 | 财经
万象 | 曝光 | 民生 | 环保 | 安全 | 教育 | 保健 | 咨询 | 房产 | 书画 | 来信 | 援助 | 论坛 | 人物 | 文史 | 访谈 | 文化
地方
频道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湖南 | 广东 | 海南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广西 | 宁夏 | 西藏 | 新疆 | 内蒙古 | 台湾 | 香港 | 澳门
祝全国人民新年快乐,工作顺利!
网站公告: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说法 > 内容  

写10万借条做“分手费” 钱未付女方起诉被驳回

发布日期:2018-5-22  查看次数:33188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刘文添)陈晓(化名)手拿10万元的借条,将已婚情人阿军(化名)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剩余款项,阿军辩称这是被迫给对方的分手费。黄埔区法院审理认为,结合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以及关系存续期间的相互转账总金额相当,不能认定实际借款行为的发生,借贷关系不成立。

  陈晓称,2016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阿军多次向其借款,共计100000元,原告通过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出借款。2016年10月14日和2017年3月7日,被告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两次各还借款20000元,尚欠借款60000元。

  被告阿军答辩称,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两人一直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其间相互转账频繁,其中阿军向陈晓转账共计244925.52元,陈晓则向阿军转账共计222277.87元。

  2017年6、7月,陈晓因怀孕,要求阿军和妻子离婚,但阿军未答应,陈晓就逼迫其写下欠其100000元借款的《借条》。2017年11月,两人分手后,陈晓多次拿借条找阿军索要100000元分手费,甚至让催债公司上门催债、跟踪其家人。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原告陈晓(未婚)与被告阿军(已婚)一直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后因陈晓怀孕,阿军于2017年6、7月前往陈晓的老家与其商讨此事,其间两人同居在某大酒店。由于阿军不同意与妻子离婚,陈晓要求阿军出具一张借款100000元的《借条》给她。

  另查明,2018年2月,阿军的妻子将陈晓诉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陈晓返还其与第三人阿军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币249925.52元及其利息,该案现尚在审理当中。

  焦点:本案中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黄埔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在资金来往期间,一直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双方之间的资金转账频繁,且相互间的转账总金额大致相当。

  结合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和相互转账总金额,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原告实际向被告出借了100000元的事实,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并不成立,驳回原告陈晓的全部诉讼请求。

 
热门·推荐    
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5836人
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
2020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
· 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5836人
· 用无罪推理“拽回14条人命”的法学教授
· 6省公布中央生态督察“回头看”整改进展
·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10年 4000万农村娃
· 揭开低保被取消后仍享受补助之谜
· 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原院长秦国杰被“双开
点击·排行    
山西柳林县龙门会全体村民举报村支部书记贪
民警放款1千万给人大代表 为讨债将其非法
多地整治“老赖”有奇招 未来微信能标注失
一份荒唐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墙上涂鸦也能做公益
北京:地铁谩骂女子当事人被警方连夜抓获
女生扶老人事件再发酵 疑问:认定书未写明
习近平今赴英访问 两国企业将有大手笔合作
习近平向教师致以节日祝贺:责任重大使命光
业内人士称中国柴油汽车排放造假远超德国大
热门·图文    
民警放款1千万给人大代表 为讨
多地整治“老赖”有奇招 未来微
墙上涂鸦也能做公益
女生扶老人事件再发酵 疑问:认
投票·调查    
你是从哪里知道本网站的?
  • 网友介绍的
  • 百度搜索的
  • Google搜索的
  • 其它搜索过来的
  • 网址输错了进来的
  • 太忙了不记得了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人员查询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12 大江法律服务网 WWW.FLFWW14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信箱:djflfw148@126.com 法律顾问 张福源
    法律服务网 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No part may be reproduced in any form without the prior permitti0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