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到银行签过字,也没有见过银行的工作人员,咋就突然在他们银行贷了款?这一大笔钱到底给谁用了?是谁在伪造手续办理贷款?”近日,本网接洛阳市伊川县一名群众投诉,称其儿子在本人没有到场、没有签字、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名下莫名其妙的多出了一笔贷款,给家里的日常生活带来非常坏的影响,最关键的是她儿子智力有点问题,全靠低保在维持生活 ……
接举报后媒体觉得事有蹊跷,便驱车前往调查。事情还要从前段时间说起,河南省伊川县彭婆镇南寨村的张女士突然接通知说儿子的低保将被取消,因为儿子名下有36万元贷款。听到这个消息可吓坏了张女士,36万元的贷款,想都不敢想的数额,自己那个傻儿子怎么会摊上这么大一笔账?
不敢相信的张女士赶紧在人民银行伊川县支行查了征信报告,这一查不要紧,孙维贝名下还真有36万元贷款。于是就赶紧问儿子孙维贝这贷款是咋回事,儿子也说不清楚,张女士想起来儿子身份证丢失过,是不是因为这才背的贷款?因为儿子孙维贝的智力有点残障,没有自我营生的能力,全靠前几年办了低保,生活才得以为继,根本达不到办贷款的条件。
关于智障儿子是如何获得这笔贷款的,张女士至今不得而知,伊川农商行也没给出个解释。“这些都不重要”张女士焦急的说:“重要的是儿子的低保要被取消了,这可怎么办?在家里也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全指望这点低保……”
随后媒体和伊川县农商银行联系了解此事,多次致电并未有人接听,且截止发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对此,媒体有几点疑问一直感到不解,1、在本人不知情且没有到场的情况下这36万是怎么被贷出来的?被谁贷出来做什么用途了?2、这是不是意味着36万的贷款将由国家埋单?3、当时处理这笔贷款的是哪个部门?这样的贷款又是怎么通过审批的伊川县农商银行是不是也应该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明确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后,伊川县农商银行在这中间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本网不予置评也不置可否,只是希望在其位谋其政,别损公肥私流失了国家财产,富了个别人腰包。
关于此事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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