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不仅仅是环保部门的一家之责。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各级各部门具体负哪些责任?近日,《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正式执行,这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清单”厘清了珠海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通过列明环保责任清单,划定环保“责任田”,为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提供制度保障,构建珠海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
去年4月,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向广东省委、省政府反馈意见时指出,广东省环境保护工作首要问题是“环境保护推进落实存在薄弱环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失之以宽,导致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环境保护的压力感受不足。”为全面压实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珠海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于今年6月出台《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切实把环保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把环保压力及时有效传导到位,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清单》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本报进行深度解读。
关注1
纳入考核压实责任
打通环保履职“最后一公里”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生态环保工作的最终目的是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改善,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生态红利,有更多的获得感。《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抓住了生态环境保护的“牛鼻子”,真正让党委和政府做好守山人、看好责任田,实现了权力在哪里,生态环保的职责就在哪里落地生根。
《清单》主要分五个部分,前四个部分分别明确了珠海各级党委、三级政府(含横琴新区、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纪委监委和市委工作部门,33个市政府职能部门和中直驻珠有关单位,以及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的生态环保责任。第五部分就压实环境保护责任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确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质量负总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情侣中路巴士站旁鲜花盛开。
相比此前各级政府和省直部门的环保“一岗双责”,《清单》对责任主体的覆盖横向更广、纵向更深。在横向上,新增了党委工作职责。在“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中,明确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研究决定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事项,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机制,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追究力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清单》对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政法部门等党委工作机关的职责划定一目了然。如,明确规定组织部门负责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履责情况考核机制;宣传部门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做好社会舆论引导;政法部门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与环境保护部门之间的司法协调联动机制。
在纵向上,《清单》适用对象从市级拓展至乡镇(街道),打通了环保履职的“最后一公里”。《清单》第二部分明确列出地方各级党委、市、区人民政府责任以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职责。其中,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承担属地环境质量管理职责,负责指导村(居)委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同时,有责任和义务督促指导本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调解环境污染纠纷,制止环境违法行为,此外,还要加强畜禽养殖等农业污染防治和秸秆禁烧,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和耕地保护。抓好居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由此可见,《清单》由上到下全面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将环保压力传导到了“神经末梢”。
关注2
各司其职权责明确
形成权威高效的生态环保合力
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保护好生态环境需要各相关部门共同发力。《清单》强调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形成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环保不只是环保部门的事,同时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分内事。那么,责任怎么明晰?齐抓共管格局如何构建?据了解,为使《清单》更接地气、更符合基层实际情况,市环保部门多方调研,充分听取各有关部门的意见,用清单方式列明了各个政府职能部门所应肩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让责任各归其位。
《清单》以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水、大气、土壤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各部门履职范围、职责边界更细更实,有效解决了责任多头、责任真空、责任盲区等问题,构建起了一个职责明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7月9日,情侣中路的游人。
比如,针对“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实施过程和日常监管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清单》明确:国土资源部门要负责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海洋农业和水务部门要负责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滨海湿地保护,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市政和林业部门要负责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的监管;商务部门要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等等。
市环保局法规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相较于广东省的责任清单,珠海的责任清单不仅单列了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也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任单列出来,并将海洋与渔业部门、农业部门、水利部门责任合并为海洋农业与水务部门(含渔业)责任,将地震部门责任并入科技和工业信息化部门责任中。此外,由于珠海未设立证监和保监部门,对应删除了相关责任。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对《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省发展改革部门责任中的“组织协调生态文明建设”和“牵头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两项工作,在珠海调整为环境保护部门责任。
“有了《职责规定》,我们的职责更明晰了,更有利于环保责任落实到位、落地生根。”多个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纷纷表示。
人心齐,泰山移。市环保局专家认为,《清单》是在大生态环保工作格局下,按照规划源头、红线管控、过程监管、责任落实、司法联动的脉络,梳理各部门职责,突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将有力促进各部门共同参与,形成生态环保合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来源:珠海特区报
记者:宋雪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