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日,本报接山西省左云县阎先生报料,阎先生称自己在大同市购买住房,把所有购房事宜都办妥后,在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时,被告知自己有一笔不良贷款记录。由于征信不良,无法办理购房贷款的阎先生百思不得其解,自己一直没有和银行有过业务往来,贷款从何谈起。
此事之后给阎先生带来了更大的麻烦,首先是妻子的不理解,双方大打出手,万般无奈走到了离婚的地步,母亲更是一急之下发病住了医院。
阎先生在多方打听下才得知自己的身份证明在Xx年起就被左云县农村信用社(2017年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李喜平盗用,贷款金额3万元(利息高达2.76万元),自己却一直蒙在鼓里,由于李喜平是左云县农村信用社三屯乡分理处主任,自己贷款使用,自己处理还贷事宜。直到李喜平退休,未及时还贷出现连续逾期,直接导致阎先生无法购房、家庭破裂、母亲住医院等恶果,使阎先生生活陷入困境。
面对如此现状,阎先生欲哭无泪。
对于左云县商业银行的混乱管理,导致百姓遭殃损失,类似这样的事情左云县商业银行共有五笔。本报记者找到左云县商业银行行长王青,将此事反映,王青行长表示自己知道,也已经就百姓的不良征信上报山西太原总行,具体什么时候能够消除就不知道了。
按照法规,盗用他人信息对他人造成严重损失的应予以刑法三年以制裁,可是左云县农商行却内部消化自行处理,但是对无辜百姓的损失只字不提。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同时通报山西省市银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