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西安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这5起案例分别是: 1.市公路勘察设计院原院长陈增建违规公款消费及提供超标准接待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陈增建授意其司机,以购买“打印纸”名义在该单位报销38.1086万元。该费用实际用于购买高档烟酒、土特产以及业务宴请等消费,所购商品主要用于业务评审、日常接待、过节送礼、单位招投标、签订合同等事项。2018年2月,陈增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于2018年3月被免去院长、党支部委员职务。
2.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副主任刘静萍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9月14日,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按照工作要求,组织21名防空警报执勤及维护人员进行了半天培训学习。培训结束后,刘静萍擅自决定组织培训人员到附近餐厅就餐,共计花费1355元,并在单位报销。2018年6月,刘静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主任杨洁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问题。2017年1月至12月,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违规为工作人员发放误餐补助、劳保费、加班费、公交卡、蛋糕卡、通信费等,共计11.79万元。2018年6月,杨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市工业技工学校原校长助理樊勃违规操办其女婚礼问题。2017年5月7日,樊勃为其女举办婚宴,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报备,邀请学校校长和部分老师参加,并收受礼金共计5200元。2017年7月,樊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校长王彦明、副校长赵功义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5.灞桥区灞桥街道原吕家堡村党支部书记梁铁娃、村委会主任吕刚、书记员吕顺昌违规报销私家车加油费、餐费等问题。2013年7月至2015年10月,经梁铁娃同意,以“村务工作使用私人车辆”为由,吕顺昌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报销村委会委员私家车加油费、餐费共计6.8148万元。其中经吕刚同意,违规报销了1.7212万元。2017年12月,梁铁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吕刚、吕顺昌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向党中央对标看齐的具体行动,强化责任担当,采取过硬措施,坚定不移纠“四风”,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禁违规操办或参加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宴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微信红包等,严禁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升学宴”“谢师宴”费用等。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抓好“3+2”专项治理工作,密切关注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公款吃喝、私车公养及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正风肃纪、惩戒追究,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要紧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要把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问题作为当前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结合其他突出“四风”问题,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不收手、不收敛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不断巩固不敢、知止氛围,推动全市作风建设持续好转。(记者 文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