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前,开发商跟我们说供暖公司与周边其他小区的一样,结果房子下来后,选择的却是另一家供暖公司,这既违反了承诺,也完全不符合我们的需求。”近日,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华润万象府小区的孙女士与其他业主共同向有关部门投诉。
夏日沈阳,热浪滚滚。炎炎烈日下,有人却在为2个多月后的供暖奔走……
无独有偶,在沈阳市苏家屯区的华润静安府,开发商与供热企业签订的供热协议,遭到辖区内热源单位的质疑。热源单位还将发放供热许可证的政府主管部门诉至法院。
小区业主和供热企业的维权行动引起了沈阳市供热行业协会的关注,6月5日该协会召开临时工作会议,23家副理事长级供热企业盖章形成了《关于加强沈阳市供热区域规划和供热市场竞争机制管理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为行业发声。
小区百姓叫苦,供热企业喊冤,行业协会维权,是什么原因导致沈阳的供热市场出现乱象?《法治日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
“我之前住的房子是兴鼎热力供暖的,经常以维修为理由停供,供热质量十分不稳定,所以我们对开发商违反承诺的行为集体维权。”华润万象府业主孙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说。
孙女士所称兴鼎热力全名为沈阳兴鼎热力供热有限公司,该公司通过招标方式取得该小区供热资格。
企业信息查询App“天眼查”显示,兴鼎热力的“风险信息”包括:司法解析87条,开庭公告42条,法律诉讼45条,被执行人1条,行政处罚18条,股权质押2条,动产质押2条。
“兴鼎热力之所以能够参与招标是源于2017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供热规划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确定的竞争机制。《指导意见》出台背景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供热区域管理体制。其核心内容是:位于供热市场竞争供热区域内、周边5公里范围内具有两座以上热源(热网)的联网项目,可采用市场竞争的方式确定联网热源。”沈阳市供热行业协会会长国凡表示,“《指导意见》最大的问题是只对市场竞争作了这一原则性规定,没有配套措施出台。”
“《指导意见》规定要采取先行试点方式进行,而现在是一股脑儿地撕开了一个大口子,非试点地区恶意竞争现象屡见不鲜。”沈阳市某供热企业负责人表示。
沈阳市供热行业协会的《建议》中也指出:“引入竞争机制后,缺少必要的管理和激励措施,致使部分供热区域出现无序竞争甚至是恶意竞争,经营管理好的企业、大型热电联产企业得不到支持,造成资源极大浪费,不利于热网的发展布局以及资源的合理利用;不利于落实供热整体规划和‘一城一网’的建设布局实施;不利于鼓励先进企业和限制问题企业发展的战略。”
据知情人士介绍,引入竞争机制后,供热企业为跨区域垄断市场,时常发生价格战,配套费甚至低于市场指导价30%以上。
沈阳市房产局供热办副主任王义对此解释称,供热企业打价格战是市场行为,就算远低于指导价格,房产主管部门也过问不了。
国凡则认为:“配套费80元/平方米的价格及10%的价格浮动,恰恰是沈阳市房产局、市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新建建筑项目供热工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中所要求的。”
供热区域规划不执行
“划定供热区域,是有效加强对供热企业监管和保证供热质量的一个重要前提。”国凡称,“而沈阳市却没有严格执行供热区域规划,这是另一个乱象。”
据了解,沈阳市房产局于2011年就几个争议较大供热区域如何划定问题向主管副市长作过请示(沈房【2011】47号),主管副市长的批示意见为:“请各区严格执行供热规划,维护规划严肃性。”
“虽然沈房【2011】47号文件对我公司的供热区域作出了划定,但是受乱象影响,却未能得到执行。”沈阳天润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热力)负责人刘岩告诉记者,“2020年5月22日,沈阳市房产局向沈阳玖恒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恒热电)发放华润静安府项目的供热经营许可证,而该项目就在我公司供热区域内。”
苏家屯区政府也向记者证实,华润静安府项目位于天润热力供热区域内。
针对玖恒热电持有供热经营许可证的华润静安府项目区域与天润热力的供热区域是否相重叠问题,记者曾向沈阳市房产局求证。
沈阳市房产局向记者书面答复称:“我市目前执行的是经市政府批准的《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2017-2025年)》,在这个规划中,并不存在金山热电或者天润热力具体供热区域的规定,而且供热专项规划,本来就不包括具体热源的供热区域,金山热电没有,天润热力没有,我市任何一家热源企业都没有,这个概念是不能混淆的。因此,不存在你所说的华润静安府项目与既有供热专项规划区域内供热企业的经营区域相重叠的问题。华润静安府是一个新建项目,此前,天润热力并没有取得过华润静安府项目的供热经营许可证。”
对此,国凡则称:“《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2017-2025年)》是由沈阳市发改委牵头,组织5家相关职能部门对沈阳市热源分布作出的规划,而并非是对供热区域的划定,供热区域还应该遵守政府此前的划定执行。”
“一个供热规划区域,可以有多个经营者无序竞争,使得合法取得规划许可区域的经营者受到伤害,扰乱正常的供热经营管理秩序。”《建议》对供热规划区域乱象如此阐述。
供热经营许可不确定
国凡向记者介绍:“供热属于政府许可经营项目,对此,辽宁省住建厅出台了《辽宁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并在《关于印发〈辽宁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将供热专项规划和依据供热专项规划划定的经营区域,作为企业经营许可的前置条件。但是,这个前置条件在沈阳市并没有得到遵守和执行。”
刘岩进一步印证了国凡的说法:“沈房【2011】47号等政府文件明确划定了天润热力及周边供热企业的供热区域,而华润静安府项目本来就在政府为我公司划定的供热区域内,就华润静安府项目为玖恒热电发放供热许可证如果是正确的,那么是否意味着谁都有权到我公司供热区域内申办供热许可证?是不是每个小区都要单独办理供热许可证?那样,政府的供热专项规划和依据供热专项规划划定的经营区域将成空谈。”
另外,根据规定,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之一是有稳定的热源。根据玖恒热电向沈阳市房产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其热源通过兴鼎热力间接来自于金山热电。
就此事,苏家屯房产局函询金山热电:“贵公司是否与玖恒热电存在间接合作关系,是否向玖恒热电提供热源?”对此,金山热电在复函中明确:“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与玖恒热电不存在合同关系。”
而沈阳市房产局给记者答复时却称:“根据我局审查,玖恒热电符合法定的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玖恒热电带着市、区营商局工作人员,打着优化营商环境旗号,要求我们批准其供热方案。”苏家屯区房产局工作人员表示。
苏家屯区房产局于7月14日以书面意见的形式回复苏家屯区营商局:“经区供暖领导小组专项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玖恒热电有限公司不具备华润静安府项目的供热联网条件。”
沈阳市房产局就华润静安府项目为玖恒热电发放的供热许可证,不但被苏家屯区房产局拒绝联网,还被利益关联方的天润热力以该行政行为破坏了其原有供热区域规划、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为由告上法庭。此案已于8月6日开庭,正在等待法院判决。(记者 韩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