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恋爱、婚姻终于开花结果的家庭,可能是人类社会能见度最大、注定要无休无止议论的话题,因而当我踏上新闻之旅后,最先策划的栏目和选题很自然地停在“婚恋与家庭”的港湾。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对所有人都是值得回味的时期,改革开放好像一夜间打开“潘多拉的盒子”,人们充满激情与追求,数不清的欲望驱动着曾经长期处于封闭的男男女女去重新认识和寻找新的生活,婚恋与家庭这一人人必定遇到的现实行为方式呈现的问题,仿佛一夜之间从四面八方冒出来。解放初,宣传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离婚纠纷猛增与离婚率陡然上升,曾经认为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时间过了多年,这样的社会现象又一次出现,该怎样认识和对待?
1985年开始全国普法教育,其中就有宣传修改后的《婚姻法》,从那以后,我多次参加由省妇联发起的妇女问题研讨会,也先后提交了关于幸福家庭、凑合家庭等为题的论文。同时,在报上开展《我所知道的不幸家庭和幸福家庭》有奖征文活动,在“结束语”中我写了这样的一段话:“恋爱、婚姻、家庭涉及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也涉及法律,是道德与法的结合部上一个为全社会关心的问题。讨论家庭的幸福与不幸,实质上是动员社会公众运用自己的社会知识、人生体验,亲身经历从法律、伦理乃至政治、哲学的眼光解剖家庭这一复杂的社会细胞,这个问题令人触景生情,让人感叹丛生,更使人由此及彼,从中认识社会与人生。”征文于1986年6月开始到12月截止,历时半年,来稿三百余篇、读者来信十多封,当时法制导报还是半月刊,先后就刊登达39篇,并以“家庭启示录”为名,由报社评论员结合征文共配发24篇言论。联系征文提出的“第三者”现象、妇女自身解放等问题,进行了延伸式的讨论。
记得那几年,自己多次旁听基层法庭对婚姻诉讼的审理,多为“第三者”插足导致的离婚纠纷,夫妻双方往往当场发生激烈的争吵,如果就事论事,颇有清官难断家务事之感,法官通常抱着极大的耐心进行调解。事后从案卷中,我看到纠缠不清的表象背后的真实,一方当事人向法庭交出的另一方与第三者来往证据。尽管如此,坚决离婚的许多人却恰恰是有“婚外恋”的那一方,法官介绍这类案件时,对开放后离婚率的显著上升不无忧虑。我们的社会强调“稳定、安定”,作为媒体显然必须按“主流”、大局意识面对新时期新的家庭、妇女问题。那些年直接到报社投诉的女性也很多,其中多半是揭露男人移情别恋当了“陈世美”,希望报社“伸张正义”。为此,结合普法教育,报社有针对性地发了报道、评论、法律咨询文章。我印象中,那些年几乎所有社会类的报刊,都大同小异地设置了“婚恋家庭问题”的专栏,记者编辑对这个话题乐此不疲。同时无处不在的滩头小报和花里胡哨的杂志也让相关文字铺天盖地,成为那年月最吸引“眼球”的景观!由此可见,每个人都渴求演奏“结婚进行曲”,亦时刻关注这一变化多端、生动有趣的社会问题。
人们对离异现象常常感叹:“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其实任何感情纠葛以及无数家庭不幸的悲剧,永远不会真正影响一心走向“婚姻殿堂”的“有情人”,可以说,“当初”之诱惑不可抗拒。所以在西宁一个婚介所的见闻,我看到“当代红娘”深通“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一中国式千古不变的规律,她们善于“用金子铺路”,同样体现着社会需要“安定”的大道理。至于婚后万花筒似的变故,不幸的、凑合的等等,从“当初”到“今日”,正是一个社会不停变动中的正常现象,今天看来完全不必多虑。我倒觉得“幸福”家庭更值得人们关注和认识,到底什么样的家庭充满幸福感?幸福的内涵究竟是什么?我们反而说得很少很少!读到一本《现代妻子爱的艺术》,其中有“婚姻幸福度测验题30道”启人思路。如:1、我同配偶短期分别后,非常想念对方。重逢了却感到寂寞; 2、我常想,当初若是同他人结婚,是否更幸福?3、当别人引诱配偶时有被伤害感;4、在外进餐,两人无话可说;5、从不吵架; 6、没有隐瞒的秘密;7、当对方烦恼时,我总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8、想不出十年、二十年后两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等等。具体地思考夫妻双方可能遇到的问题,答案须自己回答。关于幸福在夫妻生活中的表现和体验,如同生活本身的千姿百态,我想不同夫妻的回答一定各有千秋,但有一句话,幸福的夫妻大同小异,不幸的夫妻各有不同。
每每参加妇女问题讨论会,我总想女性世界应该是涉及法律问题最多也是最需要法律武器的领域,诸如“性解放、第三者”之类议题,往往是与会者关心最多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其中时髦观点是认为“离婚、性解放、第三者”乃社会的一种“进步”,引用最多的理论依据就是恩格斯关于婚姻必须以“感情”为前提,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我提出当前离婚问题面对的不仅仅是“感情”,物质上如住房、经济基础以及孩子抚养、孝敬老人等都是最现实、也最不易处理的,简单地说只要“离婚就好”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住房”紧张往往使感情破裂的夫妻无法实现离婚的目的,这应该如何看待?讨论中有人以“苍蝇不盯无缝的鸡蛋”来反对只批判“第三者”,有的发言对“社会公害是第三者”的说法十分反感。
家庭的本质在今天是什么?血缘、姻缘固然是两大因素,却又都服从于经济,这在爱情至上者眼中实在俗不可耐,然而今日农村尤其偏僻贫困的乡村,买卖婚姻依然盛行,无不源于经济落后。城市正向一夫一妻加一孩的核心家庭发展,三世同堂的结构因为住房和经济原因已经越来越少。近年全国离婚率上升引起社会关注,价值观、道德观的显著变化对妇女运动和妇女地位产生明显影响。一农妇长途贩运归来,尽管赚了钱还是备受婆家谴责,村里人风言风语说她在外面必定“做了坏事”,丈夫发脾气说:“这钱不要也不让你出头!”而村里另一个女人百事不做,“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提出种种物质要求,男人为此铤而走险结果因盗入狱。社会变革如何激起家庭风波?妇女怎样提高自身素质、在变革中求解放?提高素质包括性爱质量,在一九八四年全国首次婚姻、家庭学术会上公开提出了性教育问题,这是人们关心而难于启齿的大问题,想起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上中戏时,就因周总理讲到性教育问题曾考虑大学生性教育现状,如手淫应该看作正常性心理行为,但那时则被当成不可告人的丑事。一发言者说:“农村一位女青年婚后一年半提出离婚,理由是丈夫不是‘男人’,她原以为夫妻就是如此,有天遇雨邂逅一男青,被挑逗发生关系,才如梦初醒,一发不可收拾,方知自己的男人有病,最后因此离婚。”据法院审理,不少夫妻离婚的真正原因正是性生活不和谐。而和谐的性生活,恰恰是最应该珍惜和爱护的幸福的夫妻生活内容。
不幸的夫妻生活自然不仅仅由于性生活的缺乏或不和谐,家庭的幸福还有其它许许多多的因素,但有的夫妻谈不上幸福或者不幸福,他们凑合着过,即使一辈子也就是凑合而已,有作家就写这种生存状态,不吵不闹,没有兴奋与快乐,夫妻间什么都无所谓。几次参加妇女问题讨论会,发现对夫妻的这种无所谓的凑合状态,被认为是众多家庭的常态,似乎也没有什么化解妙方。但这实质上仍然属于不幸家庭范畴。关于夫妻间幸福、不幸、凑合......可谓千姿百态,所以至今依然成为一个难解的既是感性又是理性的被社会关心的问题。
关于夫妻家庭生活的幸福与否,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维系幸福的家庭,这可能是一个不同时期、不同时代的永远说不完的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