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境外毒品渗透形势严峻
去年以来全国海关缉私部门缴获各类毒品1.6吨
本报记者 蔡岩红
“当前,境外毒品渗透形势依然严峻,走私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及新精神活性物质花样翻新,走私制毒物品种类繁多、更加隐蔽。”海关总署缉私局局长孙志杰介绍说。
在今年“6·26”第34个国际禁毒日临近之际,海关总署通报,在国家禁毒委的统一部署下,全国海关统筹抓好口岸缉毒工作,依法严打走私毒品、制毒物品违法犯罪活动。2020年以来,全国海关缉私部门立案侦办走私毒品犯罪案件850起、走私制毒物品犯罪案件16起,缴获冰毒、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各类毒品1.6吨,易制毒化学品106吨。
据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司长王军介绍,针对当前毒品犯罪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全国海关立足监管现场就是主战场、第一阵地的定位,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加强口岸监管环节毒品查缉工作,保持高压态势。
全国海关通过严密业务现场多维监管,织密织牢口岸防控网。严防货运渠道夹藏走私,加强对进出境货物查验和运输工具登临检查,加大对陆路进境运输工具车体、箱体等易夹藏部位的检查力度。强化旅检、邮件、快件、跨境电商等“非贸”渠道管控,充分利用先期机检、智能审图等手段,提升非侵入式查验能力,依托业务系统,推动拦截物品识别范围和准确率“双提升”,加大人工查验力度,坚持“存疑必查”。强化边民互市贸易毒品查缉,严格落实互贸商品交易“人到、证到、货到”监管要求。强化监管查验设备运用,充分发挥CT机等设备优势,有效发挥机检设备在智能审图等方面的作用。组织举办两期芬太尼类物质监管查缉工作专题培训班,提升关员对于涉毒物品的敏感性和鉴别能力,完善“人、机、犬、情报”多位一体的查缉模式。
坚持毒品查缉“情报先导、风险研判、察言观色、设备保障”的四维工作思路,充分发挥风险研判作用,积极开展毒品案件查缉情报信息和查获案例分析研判,梳理案件特征及规律,突出查缉重点,细化查验措施,加大布控查验力度,做到“布控必检”“有异必查”“存疑必验”。
此外,海关口岸监管部门加强与风险、缉私等部门合作,建立监管查毒和破案缉毒紧密结合、打防一体的工作长效机制,提升毒品查缉处置能力,有效提升整体监管合力。积极开展跨部门协作,建立现场执法协作、应急联系和情报信息共享机制,着力借助外部优势延伸海关监管实效。
2020年6月以来,全国海关组织开展“使命”缉毒专项行动,全力堵截大宗毒品走私进境和制毒物品出境,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成功侦破一批大要案。如,2021年4月,青岛海关缉私局联合地方公安机关侦办一起外籍船舶走私可卡因进境案,缴获藏匿在大宗散货大豆中的可卡因215.4公斤;2021年3月,上海海关缉私局会同上海市公安局在洋山港码头一个集装箱中查获大麻265.38公斤;2020年7月,宁波海关隶属北仑海关在对一个申报品名为“废五金”的集装箱查验时,查获可卡因115.37公斤;2020年8月以来,深圳、天津、上海、南京、福州、厦门、青岛、济南、广州海关缉私局等开展“清邮”行动,累计查处走私麦角二乙胺(LSD)致幻剂“毒邮票”案件40起,缴获从境外寄往国内各大城市的“毒邮票”300余张,有力打击了利用网络走私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2020年10月,昆明海关在犯罪嫌疑人王某拟以边民互市渠道的方式将铁桶、塑料桶等货物申报出境时,查获夹藏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甲苯10.91吨。
下一步,全国海关监管部门将深入推进落实“国门利剑2021”专项行动部署,切实提高一线关员查缉涉毒物品的业务敏锐性;强化监管查缉措施,加强口岸一线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实际监管;遵循“查、缉、控”三位一体工作理念,形成“快查、快鉴、快移”处置良性循环,力争事前全面预防、事中精准打击、事后破网除链;推进机检集中审像和智能审图实战应用,实现对毒品走私的精准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