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律意识,倡导法律援助,提升律师素质,提高律师声誉!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首页 | 资讯 | 旅游 | 社会 | 法治 | 透视 | 网评 | 调查 | 聚焦 | 追踪 | 维权 | 公益 | 反腐 | 案例 | 关注 | 说法 | 财经
万象 | 曝光 | 民生 | 环保 | 安全 | 教育 | 保健 | 咨询 | 房产 | 书画 | 来信 | 援助 | 论坛 | 人物 | 文史 | 访谈 | 文化
地方
频道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湖南 | 广东 | 海南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广西 | 宁夏 | 西藏 | 新疆 | 内蒙古 | 台湾 | 香港 | 澳门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5周年
网站公告: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案例 > 内容  

沉迷高消费生活 杭州一国企财务人员挪用901万余元公款被判10年刑

发布日期:2021-11-27  查看次数:10038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新华社杭州11月26日电(记者李平)记者日前从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获悉,因挪用公司公款901万余元,“85后”国企财务人员余某芬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希望后来人千万不要重蹈我的覆辙。”余某芬在法庭上说。

  具有财务专业知识的余某芬,3年前入职浙江凤起花鸟城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出纳员。作为一名国企职工,余某芬并没有因工作单位的变化,改变自身不切实际的消费方式。

  入职国企工作前,余某芬通过私人借贷等,开豪车、穿名牌、出手阔绰,欠下几十万元债务(包括利息),每月仅支付的利息就高达2万多元。

  “做国企出纳员前,我主要靠以贷养贷方式维持高消费生活。”余某芬说,2019年1月,担任国企出纳员不到1个月,她就利用工作便利,将公司一笔公款划入自己账号,应一时催债之急。

  “最可怕的是,一旦开始了就会一错再错。”留置期间,余某芬对杭州市上城区监委调查组说,第一次作案没被发现后,她挪用公款的频率越来越高、金额越来越大。“外债逼迫时,我就用公款偿还外债;公司查账时,我又借来外债填补窟窿,最后外债越背越多,窟窿越补越大。”

  据了解,2019年6月,余某芬挪用上百万元公款,购买杭州郊区一商住公寓,目的是待房产升值后出售赚差价或者“等拆迁”,结果房价没怎么涨,拆迁更是无从谈起;2019年底,余某芬听朋友说起婚纱礼服行业好赚钱,又挪用公款200余万元,与朋友合伙开办了一家婚纱礼服公司,然而生意却一直没有起色。

  在单位查账和外人催债的双重压力下,余某芬选择投案自首。截至案发时,余某芬已挪用公司公款901万余元,尚有449万余元无法归还。

  “我做了这么多,换来了什么?只有如梦一场的虚伪生活和惨痛的教训。”余某芬悔恨地说。

  2021年3月3日,上城区监委对余某芬采取留置措施,调查结束后,将本案移送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11月24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余某芬10年有期徒刑。

 
热门·推荐    
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5836人
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
2020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
· 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5836人
· 用无罪推理“拽回14条人命”的法学教授
· 6省公布中央生态督察“回头看”整改进展
·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10年 4000万农村娃
· 揭开低保被取消后仍享受补助之谜
· 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原院长秦国杰被“双开
点击·排行    
山西柳林县龙门会全体村民举报村支部书记贪
民警放款1千万给人大代表 为讨债将其非法
多地整治“老赖”有奇招 未来微信能标注失
一份荒唐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墙上涂鸦也能做公益
北京:地铁谩骂女子当事人被警方连夜抓获
女生扶老人事件再发酵 疑问:认定书未写明
习近平今赴英访问 两国企业将有大手笔合作
习近平向教师致以节日祝贺:责任重大使命光
业内人士称中国柴油汽车排放造假远超德国大
热门·图文    
民警放款1千万给人大代表 为讨
多地整治“老赖”有奇招 未来微
墙上涂鸦也能做公益
女生扶老人事件再发酵 疑问:认
投票·调查    
你是从哪里知道本网站的?
  • 网友介绍的
  • 百度搜索的
  • Google搜索的
  • 其它搜索过来的
  • 网址输错了进来的
  • 太忙了不记得了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人员查询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12 大江法律服务网 WWW.FLFWW14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信箱:djflfw148@126.com 法律顾问 张福源
    法律服务网 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No part may be reproduced in any form without the prior permitti0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