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 (记者董博婷、罗沙)最高人民法院1日发布8件依法惩戒规避和抗拒执行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人民法院面对逃避、对抗执行行为时积极主动、因案施策的经验做法。
这些案例包括1件劳动争议执行案、1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1件欠款纠纷、2件民间借贷纠纷、2件买卖合同纠纷、1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其中,龚某等与珠海市某餐饮公司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中,珠海市某餐饮公司以受疫情影响为由与所有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仅向员工发放了1000元生活费。后经法院判决,该公司应向龚某等48名员工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230万元。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并不如实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对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2021年5月,被执行人向法院执行款收款账户支付150万元,剩余80万余元分两月支付完毕。
殷某娟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是通过刑事自诉方式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罪的典型案例。法院以案说法,通过与媒体深度合作,采取网络直播、全程见证抓捕等新媒体形式,形成强大的舆论威慑氛围,具有极强的教育意义和社会影响,起到执行一案、教育一批、影响一片的积极效果。
李某某利用电商平台规避执行案中,法院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和资源,另辟蹊径、深挖隐藏在公司背后的财产及财产收益,并因案施策,通过采取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的执行措施,有力震慑了被执行人,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对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集中力量执结一批与群众利益切身相关的案件,推动高效为民专项执行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