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养老驿站应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4项基本养老服务,在此基础上,可提供市场化的养老服务。据北京市民政局解读,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是指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特困老年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以及其他家庭失能、失智、重度残疾老年人。目前,全市居家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有26万人。
作为打通居家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载体,养老服务驿站成了不少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总服务台”,也为他们的子女减轻了赡养压力。截至目前,北京市共建成运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005家,在就近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尤其是为有特定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针对性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在养老驿站建设运营的过程中,也涌现了不少难点痛点。一些运营者一心指望政府补贴存活,懒于创新盈利模式;有的养老驿站缺乏专业经验和热情;由于定位在公益性、市场性之间摇摆不定,自身发展也容易陷入进退两难……当养老驿站因为种种原因难以为继,制约的不仅是行业本身的可持续发展,更是养老服务这项民生工程的建设成效。
只有改善驿站生存发展的环境,并提升养老驿站自身的“造血能力”,才能让养老驿站“活”起来、火起来。即将实施的扶持办法,正是对准养老驿站发展过程遇到的困难:综合考虑驿站运营成本,给予驿站“基础补贴”;解除驿站市场化服务方面的束缚和限制,回归其市场属性;除例外情形,要求运营主体具有三年及以上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经验;重申驿站六大基本服务功能。从驿站内部激发活力,政府的专项扶持金才能流动起来并持续发挥作用;当驿站的服务效能显著提高,其提供的养老服务才能实现个性化、多样化,服务对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才能真正提升。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综合性工程,不仅需要政府的投入、政策的倾斜,也需要运营主体的开拓进取,监管模式的灵活创新;各方形成合力,才能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同样的道理,嵌进社区的养老驿站要想迈得更高,既少不了政府“拉一把”,也得靠自己“往上蹿”。新出台的扶持办法,一面取消对驿站的过度管制,一面严格驿站的运营细节,通过实实在在的措施改进和机制完善,帮助驿站增强规模化运营的盈利能力,从而更好发挥“保基本”的作用,也有助于吸引更多服务商参与建设养老驿站。
打造养老驿站,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养老体系的一部分。期待每一座驿站都能为责任片区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让更多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辛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