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错案问责上,最高检明确表示,必须落实到责任主体,落实终身追责要求。7月18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在介绍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进展与成效时通报,2021年,最高检组织全面排查2018年以来再审改判的刑事错案,从严追责问责了511名检察人员,“其中有的还是退休了十几年、二十几年的检察官”。
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检察官是这道防线上的重要堡垒之一。“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童建明介绍,最高检把从严管理监督作为对检察人员最大也是最实的关心和爱护,持续抓实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制定实施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的办案规则,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确保检察权能够依法规范行使,坚持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在责任制落实上,最高检党组明确提出,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实到责任主体。通报显示,2021年,最高检组织全面排查2018年以来再审改判的刑事错案246件,对其中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起案件直接督办,从严追责问责了511名检察人员,司法责任制真正落到了实处。
“这其中还有的是退休了十几年、二十几年的检察官,这也是落实终身追责的要求。”童建明表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以自我革命精神,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覆盖开展七轮系统内巡视和巡视“回头看”,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败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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