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2月22日电 (记者 张添福)记者22日从青海省自然资源部门获悉,2022年,该省将黄河、长江及其流域重要湖泊沿线自然资源执法与卫片执法、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等专项工作有效衔接,呵护高原水生态。
青海省是黄河、长江的发源地,享有“中华水塔”美誉。
图为青海黄河流域的雪景。李玉峰 摄
青海省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发布消息称,青海省把黄河、长江及其流域重要湖泊沿线自然资源执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与卫片执法、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等专项工作有效衔接,协同推进。
据悉,青海省各地将专项执法与2022年卫片执法等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严厉打击非法占地、违法采矿行为。2022年,青海省土地卫片判定违法701件,已立案查473件,非立案查处228件,已处理到位72件;矿产卫片判定违法13件,已立案查处13件,已处理到位7件。
同时,青海省加强日常动态巡查,采取定期巡查、重点巡查与全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合理设置巡查频次,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2022年,青海省各地累计开展执法巡查2087余次(7653多人次),及时制止违法行为262起,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青海省还利用执法综合监管平台、12345举报电话等多种举报渠道,对自然资源违法举报线索,做到及时调查核实处置,限期答复。2022年,全省共计受理举报线索45起,办结45起。
青海省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发布消息称,青海省将黄河、长江及其流域重要湖泊沿线自然资源执法与其它专项行动结合,如开展“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从矿山开采现状是否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是否存在“洗洞”盗采金矿、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是否履行“边开采、边治理”义务等方面摸底排查。之后,建立问题台账,抽调专人开展督导检查。
此外,与开展黄河流域“挖湖造景”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结合,组织各市州对全市拟建、在建景观工程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查处扎麻隆景观工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责令项目建设单位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状,处以罚款合计166.17万元,恢复治理面积共484.84亩,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给予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