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1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9月1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纪国刚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称,被告人纪国刚利用担任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投资司助理巡视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司助理巡视员、副司长,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主任,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检察机关同时起诉指控称,被告人纪国刚在兼任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纪国刚生于1962年8月,吉林延吉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他于2012年赴西藏自治区工作。
2022年11月,官方通报纪国刚被查。他成为中共二十大后西藏自治区落马的首“虎”。
今年5月,官方通报,纪国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贪图享乐,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高档宴请,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他人违规安排工作”,以及“严重违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新发展理念,肆意滥用中央和地方专项资金”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