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写有密码的银行卡
起贪念“取款”被判刑
拾得他人银行储蓄卡,却发现是一张“附带”密码的银行卡,忍不住起了贪念……昨日,珠海市斗门区法院通报,拾卡者贪心惹祸,近日被该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1年2月的一天,在斗门工作的郑某在麻将馆门口捡到了一张银行储蓄卡并带回了家。一个多月过后,郑某突然发现该银行卡背面写着六个数字,郑某猜这是银行卡的密码,于是与妻子一合计,便打算到自动柜员机去试一试。
2011年3月30日下午郑某与妻子覃某带着拾得的银行卡到自动柜员机处,按照该银行卡背面所写的六个数字一一输入,意外发现密码竟是正确的,而且卡里面竟然还有13580多元的余额。郑某顿时起了贪念,分三次将上述卡内的人民币6000元取走。半个多小时后,覃某觉得卡内还有许多钱,于是又携带该银行卡再次来到柜员机前分五次将卡内的人民币7500元现金提走,并用该银行卡在白蕉镇某超市内刷卡购买了一桶价值人民币80多元的食用花生油。
失主小阳(化名)3月29日才发现银行卡不见了,于是找出该银行卡的存折到银行取款1000元并核查账户余额,此时账户内还有13500多元,她随后仅修改了存折密码便离去。然而到了4月4日,小阳发现卡内只剩下4.32元。小阳立刻报警。
经过公安民警的调查,很快就确定了郑某和覃某的犯罪嫌疑并将二人抓获。二人在供述中承认了犯罪事实并将全部赃款共计人民币13580元返还给被害人小阳,随后被取保候审。(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 姬鸿雁 刘洁琳 张玉慧)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