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两次牢房的五保户余某贼性不改,到村妇唐某处偷腥不成,反被其一路追逐殴打受伤,竟隔夜丧命。近日,蓬安法院审结该案,故意伤人的村妇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偷性不改 乡邻厌
被害人余某是五保户,72岁,住蓬安县鲜店乡敬老院,曾因偷盗被判刑两次,出狱后依然手脚不干净,三天两头就去偷鸡摸鸭。2010年6月,余某偷其堂兄的鸡被告到敬老院,教育了没多久,又去偷敬老院老人陈洪涛的东西,还把他打了,敬老院处理了五保户余某,他扬言要杀院长全家;没过多久又到敬老院旁边被告人村妇唐某家去偷花生,被当场逮到打了一顿,但他死不悔改,依然经常出去偷,有时晚上铁门锁了,还从厕所的掏粪口爬出去。
此外,被害人余某生活作风不好,常把偷的东西卖钱后去勾引村上的妇女,企图与他们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四周乡邻非常讨厌,但也无可奈何。
偷“腥”不成 遭追打
2012年4月11日晚上9时许,被害人余某又溜到村妇唐某家附近,当时村妇唐某在抽水,正坐在洗衣台上给老公发短信,突然听见背后响起“沙沙”声,转头就看见一个黑影扑来抓她,天黑也没看清是谁,恐惧之下就操起洗衣台旁的“苕棒棒”朝那黑影打去,这个人转身便逃跑,唐某一边高声喊“撵贼”一边继续追打近200米远,直打到被害人五保户余某趴在地上,造成被害人全身多处受伤。
无人救助 枉丧命
原本被害人余某和村妇唐某关系还不错,唐某修新房时余某还来帮过工,因垂涎女色遭村妇唐某斥骂拒绝,余某就经常到唐某家附近转,偷过花生、水泵、鸡等很多东西。2011年春节,唐某丈夫打工回来,五保户余某还趴到她家窗子外面偷听。
闻讯赶来的邻居看到躺在地上的五保户余某,尽都数落他,有人用细竹尖刷他的脚,让他赶紧爬回敬老院,莫丢人现眼。
第二天下午敬老院到处找人,发现时已经死亡。经鉴定,死者余某系全身(除胸腹部外)被钝器物体多次打击致广泛软组织挫伤出血,终因创伤性休克死亡。
伤人村妇 被判刑
村妇唐某到案后,该村村民联名送来请愿书,认为被告人唐某是为民除害,要求从轻从宽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害人余某逃跑后,被告人唐某继续追打,在主观上具有伤害余某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伤害的行为,并造成被害人余某死亡的结果,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4条,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被告人是自首、初犯、认罪态度好,且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且被害人又有一定的过失,因此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作者:四川蓬安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胡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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