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律意识,倡导法律援助,提升律师素质,提高律师声誉!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首页 | 资讯 | 旅游 | 社会 | 法治 | 透视 | 网评 | 调查 | 聚焦 | 追踪 | 维权 | 公益 | 反腐 | 案例 | 关注 | 说法 | 财经
万象 | 曝光 | 民生 | 环保 | 安全 | 教育 | 保健 | 咨询 | 房产 | 书画 | 来信 | 援助 | 论坛 | 人物 | 文史 | 访谈 | 文化
地方
频道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湖南 | 广东 | 海南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广西 | 宁夏 | 西藏 | 新疆 | 内蒙古 | 台湾 | 香港 | 澳门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5周年
网站公告: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说法 > 内容  

转饭馆因转让费计算发生争议 子告父赔偿违约金六万被驳回

发布日期:2012-11-25  查看次数:1953 来源:云南  作者:

 
 
 

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饭馆转让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原告刘国银夫妇因无据证明被告刘青松夫妇有违约行,其请求二被告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包谷饭馆子转让合同》,连带赔偿违约损失人民币60000元的请求被驳回。

原告刘国银系被告刘青松之子,201251日,原告刘国银及其妻李光美与被告刘青松、程正荣订立《包谷饭馆子转租》协议,约定被告刘青松、程正荣将其经营的一间包谷饭馆子以人民币7270元价款转让给原告刘国银、李光美经营,转让期限为到二被告不愿经营时止,合同订立后,二原告给付二被告转让费后开始经营。2012519日,原、被告为转让费的计算发生争议,双方对二原告新购置在包谷饭馆子内使用的电冰箱、餐具、食品和转让费进行结算后,二被告继续经营该包谷饭馆子。2012522日二原告向本院起诉要求二被告继续履行双方订立的“包谷饭馆子转让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二原告损失人民币60000元。

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订立《包谷饭馆子转租》协议中约定了双方转让包谷饭馆子的期限是自201251日起至二被告不愿经营时止;2012519日原、被告双方对二原告新购置在包谷饭馆子内使用的电冰箱、餐具、食品和转让费进行折价结算后二被告继续经营包谷饭馆子,属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原告刘国银、李光美要求二被告继续履行双方所签《包谷饭馆子转租》协议的请求不能成立,不予支持。二原告提举的证据不能证明二被告有违约行为,其要求被告刘青松、程正荣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请求没有事实根据,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遂驳回原告刘国银、李光美的诉讼请求。并由二原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00元。

太阳光大,父母恩大。在人的一生中,对自己恩情最深的莫过于父母,是父母辛勤地养育着我们,我们的成长凝结着父母的心血,我们能长大成人离不开父母的悉心关怀、百般爱护。在父母的眼里,儿女永远是个小孩子。在人的一生中,父母只要子女活得健康、活泼、快乐和幸福,就心满意足。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就是父母的爱,而在本案中原告却将好心的父母告上法庭,作为子女,我们应该知道随着年龄的增长,子女孝敬父母的机会也就逐渐减少,商机之类错过了还有再来的希望,而失去父母健在的孝敬机会,那是真正的“时不再来”。
                         
作者:镇雄县人民法院   李鸿林

=

 
热门·推荐    
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5836人
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
2020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
· 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5836人
· 用无罪推理“拽回14条人命”的法学教授
· 6省公布中央生态督察“回头看”整改进展
·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10年 4000万农村娃
· 揭开低保被取消后仍享受补助之谜
· 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原院长秦国杰被“双开
点击·排行    
山西柳林县龙门会全体村民举报村支部书记贪
民警放款1千万给人大代表 为讨债将其非法
多地整治“老赖”有奇招 未来微信能标注失
一份荒唐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墙上涂鸦也能做公益
北京:地铁谩骂女子当事人被警方连夜抓获
女生扶老人事件再发酵 疑问:认定书未写明
习近平今赴英访问 两国企业将有大手笔合作
习近平向教师致以节日祝贺:责任重大使命光
业内人士称中国柴油汽车排放造假远超德国大
热门·图文    
民警放款1千万给人大代表 为讨
多地整治“老赖”有奇招 未来微
墙上涂鸦也能做公益
女生扶老人事件再发酵 疑问:认
投票·调查    
你是从哪里知道本网站的?
  • 网友介绍的
  • 百度搜索的
  • Google搜索的
  • 其它搜索过来的
  • 网址输错了进来的
  • 太忙了不记得了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人员查询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12 大江法律服务网 WWW.FLFWW14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信箱:djflfw148@126.com 法律顾问 张福源
    法律服务网 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No part may be reproduced in any form without the prior permitti0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