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庆区司法局华凤司法所受顺庆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辖区九旬老人的房产分割执行进行法律援助。
司法所接受指派后,通过了解得知:家住顺庆区华凤街道办事处某村村民王裕(化名)老人,年满89岁高龄,随其大女儿、女婿一起生活并由他们照顾生活起居,老人建房时与大女儿、女婿的房屋修在一起,房屋的产权也登记办理在女婿名下。随着时间的推移,老人年纪大了,大女儿、女婿与老人难免磕磕碰碰,由于双方不善于沟通,经常吵闹,对老人也疏于照顾,老人要求将其在大女儿、女婿名下的房产分割出来自己生活,村委会曾经三次调解,示通达成协议。将该纠纷汇报到街道办事处,街道调委会当即通知其大女儿、女婿第二天到办事处进行调解,希望通过调节能够调和他们的矛盾,让老人有个幸福的晚年。可是,调解当天双方各说其词,互相指责,老人坚决要求将其房产分开单过。调解不成,调解员建议其走诉讼渠道解决房产问题。老人接受了调解委的建议,起诉到顺庆区人民法院,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将此房的三分之一分割给王裕。王裕大女儿、女婿不服一审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了,老人在得知情况后,一筹莫展,找到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表示在一审是用了些代理费和诉讼费,二审再没有能力聘请法律人士维权了。于是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华凤司法所进行援助。
华凤司法所了解情况的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了二审代理事宜,通过依法依理的庭审辩护,中级人民法院维护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全力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顺庆区司法局 赵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