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字典,“刁”,是狡猾的意思,从原始意义上讲,“狡猾”应该是一个中性词,不具有褒贬意义。“刁民”绝对不是愚民。它是民众中的聪明人。 “刁民”,是与官员相对应的,是官员对一些难对付的民众的专用称呼。“刁民”就是对官员刁难,很难对付的一类百姓。“刁民”的称呼是官员赐予的,“刁民”的贬义也应该是官员赋予的。自古以来,官员是不大喜欢“刁民”的。“刁民”多了,工作难做,官员难当。(百度百科)
近日,汕尾唯一的十八大代表、市委书记郑雁雄在会议间隙,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说,没有天生的刁民,只有刁官,害得人家变成刁民。哪个老百姓不想安稳过日子,所谓“刁民”大部分都是利益受到侵害没得到相应补偿的百姓,他们也不是全部都是蛮横不讲理的,只是他们的诉求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不排除一些人在面对公共事务时故意生事,以图利益最大化,这恐怕是刁民的真正所指。但是,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而且这样的人在完善的制度面前也折腾不了多久、多厉害。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规划规模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官民”之间的“对立矛盾”凸显出来,集中反映在征地拆迁上。造成矛盾的原因的很多,部分官员的徇私枉法、以权谋私甚至无所作为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当一些矛盾得不到合理解决直至激化僵硬的时候,百姓的不断上诉就变成了“无理取闹”,在官员眼中就变成了“刁民”。而此时,我们的政府官员们眼中已经只有政绩和上级目标任务了,立场也已经完全站在百姓的独立面,完全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成为十足的“庸官”。所以,百姓的行为就是官员们的一面镜子,他们给官员“找的麻烦”,就是官员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面对着百姓这面“镜子”,官员行事需要更慎重,从这种意义上来讲“刁民”就是那些贪官庸吏的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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