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公安局追捕持枪故意杀人逃犯黄明富纪实
引 子
断头山,位于四川省宜宾县凤仪乡凤坪村柏香组“石杯口”(地名)一带,因山头被截断成为两座山而得名,这里曾因是白毛女罗昌秀(已故)居住地而一度引发各界关注。2012年3月13日,这里发生了一起影响十分恶劣的故意杀人案,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犯罪嫌疑人在山下公路边残忍枪杀一名幼童潜逃后,携带枪支、爆炸物品藏匿于云南大山之中与公安民警周旋,妄图逃避法律制裁。我公安民警克服困难,历尽艰辛,冒着危险,不懈追击,在历经8个多月的追捕后,11月23日,终将案犯抓获归案,绳之以法。无论犯罪嫌疑人多么狡诈、凶残,法网恢恢,插翅难逃。
断头山下,七月幼童命丧黄泉
2012年3月13日,一个极其普通的日子,但对于凤仪乡凤坪村柏香组村民熊至友来说,则是一个终身难以忘怀的日子,自己既失去了久违的儿子,更是逃过了一个生死劫。
熊至友家住断头山下小地名“倪家湾”处公路边,距离凤仪乡街村约1公里,交通便利。熊至友今年已42岁,其前妻15年前死于一场意外溺水事故,之后一直孑然一身,近年来在本地煤矿务工,收入相对稳定,靠着自己的双手,辛勤劳动,几年前就已自建150余平方米的楼房,日子过得虽不算富足,倒也惬意、平稳。2010年6月,熊至友在宜宾认识外出务工的刘启分(女,苗族,37岁,住云南省盐津县庙坝乡楠木村营盘社)后,平静的生活彻底改变。
熊至友认识刘启分后,二人开始同居,一起生活。2011年7月24日,二人生育一子熊兵。中年得子,熊至友喜出望外,感觉生活有了新的盼头和希望,没想到生育一子几乎带来灭顶之灾,这一切很快化为泡影。
刘启分从云南老家外出后,其丈夫黄明富(苗族,42岁)经多方寻找,得知妻子已与熊至友同居生活,多次前来凤仪乡凤坪村柏香组,要求刘启分回家,均遭到拒绝,黄明富从此一直心存怨恨。2012年3月12日,黄明富通过电话要求刘启分回家,再次遭到拒绝,黄明富在电话中告诫刘启分,如不回家叫你“断子绝孙”,顿生杀气。
2012年3月13日,黄明富在家变卖了部分粮食,筹足数十元路费后,携带两支短火药枪,从盐津县庙坝乡搭乘班车到达盐津县滩头乡,再从滩头乡搭乘摩托车到达宜宾县凤仪乡街村,后徒步径直前往熊至友家,寻机行凶。
当日下午,熊至友、刘启分像往常一样,在“倪家湾”坡上农作,未料到危险已一步步逼近。17时30分,黄明富在坡上寻得二人,黄明富要求刘启分回家,深知黄明富底细的刘启分此时已预想到黄明富身带火药枪,危险就在眼前,为缓和气氛、拖延时间,刘启分答复待下坡再说,并示意熊至友先回避。黄明富随刘启分、熊至友二人下坡回家,17时50分,黄明富刚到熊至友家门外对面公路边,恰遇见熊至友堂嫂陈兰背着熊兵,顿生疑窦,黄明富责问是谁的小孩并勒令其将小孩放下,陈兰无奈之下说出了事实,黄明富掏出火药枪抵着熊兵额头直接开枪,将熊兵头部当场打爆,陈兰将背上小孩放下发现小孩已被打死,自己浑身溅血,大惊失色,呆若木鸡,黄明富掏出另一支火药枪,对准身后刘启分要求其回家,遭到坚决拒绝,黄明富对着刘启分头部直接开枪,刘启分右手本能性阻挡,右手掌骨当即被打碎,保全了性命,黄明富见熊至友不在现场,悻悻离去,迅速逃离。可怜幼童熊兵来到人世间七个多月200余天,还没有学会说话,更不知世间世事,便命丧黄泉,周围群众无不为之惋惜。
围追堵截,案犯潜逃音讯渺无
大白天公然持枪杀人,案情重大。案发后,宜宾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以副县长、公安局长郭真明为组长,政委高原、分管刑侦副局长胡浩为副组长,刑侦、治安、派出所等部门抽调警力为成员的专案组,全力开展相关工作。
案发当日,胡浩副局长带领一组侦查和技术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开展现场勘查、伤员救治及调查取证;刑警大队长徐文毅带领侦查人员连夜赶赴云南盐津乡庙坝乡黄明富老家进行布控和设卡堵截,但均未能将其抓获。
随后,专案组围绕犯罪嫌疑人黄明富的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公安警务协作平台,核查其作案前后的相关行动轨迹;同时,派出多路民警,在黄明富有可能逃跑涉及的盐津县滩头乡、普洱渡、落雁乡、盐津县火车站、黄明富老家进出山的路口等处进行蹲点守候、设卡围捕。
通过近一个月的内查、外调、追捕,没有获得犯罪嫌疑人黄明富的有关有价值线索,追捕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信息研判,辗转两省寻觅踪迹
经初步核查,犯罪嫌疑人黄明富在案发前曾在浙江省、云南省多处打工,专案组决定,由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郑茂带队前往两省进行核查,力争从外围发现案犯逃跑行踪。
6月初,据知情人举报,在浙江省发现犯罪嫌疑人黄明富踪迹,地址不详。在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后,6月15日,郑茂副大队长带领侦查员前往浙江省,对涉及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打工人员较多的浙江省嘉兴市、湖州市等地相关关系人进行逐一排查。通过近20天的工作,郑茂一行排查相关人员近50人,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黄明富音讯。
6月26日,专案组获悉情报,犯罪嫌疑人黄明富与本地一村民案发后曾在云南省镇雄县芒部镇“沟门口”煤矿务工。7月1日,刚从浙江省返回的郑茂副大队长马不停蹄,带领侦查员赶赴云南省镇雄县继续开展排查。芒部镇是云南省镇雄县一个经济较为发达的乡镇,煤矿业发达,在这里务工的外来人员也较多。郑茂等人到达芒部镇后,对全镇40余个煤矿4000余名矿工进行认真排查比对,通过近15天的工作,在芒部镇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黄明富踪迹。难道情报有误?郑茂等人拓宽思路,对芒部镇附近乡镇进行排查。7月20日,郑茂等人在镇雄县芒部镇比邻乡镇镇雄县赤水源镇找到了“沟门口”煤矿,查证了2012年4月29日至6月19日期间盐津县庙坝乡村民的务工情况,没有发现黄明富踪迹。
同时,专案组对与犯罪嫌疑人黄明富有联系的涉及云南省昆明市、昭通市、上海市、河北邯郸市的企业30余个关系人进行排查,依然没有发现其踪迹。
专案组综合分析,犯罪嫌疑人黄明富虽在外打工多年,但文化程度较低,在外生活能力不强,在外打工的主要地方已经排除,极有可能已潜回云南老家,追捕重点应转向云南。
负隅顽抗,身携枪爆隐匿深山
按照专案组统一部署,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郑茂率三中队副中队长李尚游等侦查员将追捕主战场转向云南,以犯罪嫌疑人黄明富老家盐津县庙坝乡为重点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云南省盐津县庙坝乡楠木村营盘社黄明富住家,小地名“竹林湾”,背靠盐津县与云南省彝良县交界的大山“老营盘”,海拔2000余米,是苗族聚居地,山高路陡,地势险要。“老营盘”距离庙坝乡街村仅5公里公路路程,车辆只能到达山下,从山下步行上山至少需3个小时以上。
8月13日,专案组获得重要线索:8月11日晚,本地村民刘XX来到黄明富家中纠缠刘启分(刘启分伤愈后已回老家照顾子女),黄明富突然出现,并用枪威胁刘XX。刘XX走后,黄明富携带两把砍刀、一瓶农药及长绳、方便面、鸡蛋等物离开。此后至9月14日,黄明富先后5次夜间潜回家中短暂停留,拿走食物、酒等物品。
犯罪嫌疑人黄明富近期夜间频频回家,专案组决定派出强悍警力视情组织抓捕。9月18日,郑茂、李尚游赶赴盐津县庙坝乡,就抓捕工作进行前期准备。经工作获悉,黄明富将于9月20日晚再次回家。9月20日,胡浩副局长率15名侦查员抵达庙坝乡。当日,天空下着蒙蒙细雨,专案组结合黄明富住家在“老营盘”半山腰的具体情况,决定17时冒雨上山实施抓捕。抓捕民警从“老营盘”山下步行出发,民警踏着泥泞崎岖陡峭的山路,经过3个多小时的艰难跋涉,20时30分许,抓捕民警到达黄明富家,但黄明富已经逃离(事后查明,抓捕民警在进山途中,被黄明富亲属刘XX发现并通风报信,导致抓捕未果),专案组民警迅速搜查了黄明富住家,并对其家背面山上进行了搜索。经过近2个小时的搜索,在距离黄明富住家约500米的山上发现一个山洞,内有大量方便面盒、鸡蛋壳、矿泉水瓶等物。9月21日凌晨3时,抓捕民警返回盐津县庙坝乡驻地。经历了10个小时的艰辛,虽然没有抓住犯罪嫌疑人黄明富,但民警依然有重大收获,可以肯定,黄明富就藏匿在自家后山一带。
10月9日,专案组再次获悉重要情报,在9月20日专案组实施抓捕未果后,9月25日至10月8日期间,犯罪嫌疑人黄明富先后三次夜间潜回家中,称欲到庙坝街上某商店购买配置炸药的原料,准备与抓捕民警鱼死网破。
获此情况后,专案组要求立即对上述销售炸药原材料的商店实施布控,同时实施抓捕。
10月9日当晚,郑茂、李尚游等12名侦查人员前往庙坝乡组织实施抓捕。抓捕组分为两个小组,一组由李尚游带领3名侦查员在庙坝乡街村对销售炸药原材料商店进行蹲守布控,一组由郑茂带领8名侦查员前往黄明富住处。为避免打草惊蛇,抓捕民警于10月10日凌晨1点自庙坝乡比邻乡镇柿子坝镇出发,冒雨潜至黄明富住处,并连夜搜寻黄明富之前藏匿的山洞,抓捕民警在黄明富家中蹲守一夜。经过12个小时的彻夜工作,专案组蹲守、抓获工作再次扑空。
10月10日,专案组民警开始对犯罪嫌疑人黄明富住处附近村民进行公开走访,开展规劝工作。截至10月20日,专案组民警多次获悉情报,犯罪嫌疑人黄明富已准备好自制枪支及炸药、农药,扬言要与抓捕民警以命抵命、同归于尽,拒绝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种种情况表明,犯罪嫌疑人黄明富随身携带自制枪支及炸药、农药藏匿在本地附近大山上,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负隅抵抗,与公安民警周旋,不但狡诈,而且凶残,加之黄明富居住所在地系苗族聚居区,语言不易沟通,抓捕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公安民警面临巨大困难和危险甚至生死考验。
进驻侦查,锁定案犯准确线路
犯罪嫌疑人迟迟不能归案,既是社会治安的重大隐患,更考验着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战斗力和执行力。
犯罪嫌疑人藏匿在自家后山,方向已经明确,追捕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副县长、公安局长郭真明明确要求,务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将案犯抓捕归案,纯之以法。
10月22日,受副县长、公安局长郭真明委托,高原政委主持召开局长办公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缉捕犯罪嫌疑人黄明富相关事宜。会议分析总结了前期追捕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高原政委要求要迅速调整工作方向和重点,以案犯黄明富住家一带进行全面排查,落实专门力量进驻盐津县庙坝乡一线开展具体工作。高原政委指出,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务必在短期内迅速将案犯缉捕归案。
10月25日,高原政委亲临盐津县庙坝乡,协调盐津县公安局、庙坝乡党委、政府协助开展追捕工作,亲自与案件相关关系人见面谈话,同时督导追捕组具体工作开展情况,鼓舞一线追捕民警士气,勉励大家继续坚守,务求必胜。
按照专案组部署,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郑茂带领三中队副中队长李尚游等侦查员进驻留守庙坝乡当地开展工作。一是全面搜索犯罪嫌疑人黄明富可能藏匿的山洞和无人居住的房屋;二是走访当地所有与犯罪嫌疑人黄明富有亲属或朋友关系的人员,以副县长、公安局长郭真明名义制作规劝书信,宣传法律法规,开展劝降工作;三是系统了解苗族人生活习性及当地风土人情;四是联系在工作中掌握在庙坝乡本地最有威望的社会人士,对犯罪嫌疑人黄明富亲属开展规劝他工作的同时摸排黄其藏匿线索;五是向庙坝派出所已退休老民警寻求帮助,请教当地人作案特点及抓捕经验,以发现新的相关关系人员和抓捕线索。
郑茂、李尚游等侦查员留守庙坝乡以来,克服语言、生活障碍,与当地人民群众、村社干部融为一体,走访群众200余人,获得了大量有价值相关线索。通过20余天持之以恒的不懈努力,追捕线索查证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11月20日,专案组获得重要情报:犯罪嫌疑人黄明富可能已逃至盐津县盐井镇长沟村路坎上社其亲属熊某家中。专案组迅速部署,要求化装侦查,实地查看地形地貌,为下一步抓捕做好充分准备。11月21日,侦查员陈国义在当地村民何某陪同下,以耕牛商贩身份成功接近熊某住宅,根据何某描述及对熊某家庭的调查,侦查员组织相关人员对已掌握的黄明富身份照片进行辨认,确认近日熊某家中一外来人员系黄明富,专案组民警分析判定,犯罪嫌疑人黄明富藏匿于熊某住宅旁边烤烟楼内的可能性极大。
至此,犯罪嫌疑人黄明富最终藏匿地点被准确锁定。
攻劝相间,无路可逃缴械投降
获悉专案组锁定犯罪嫌疑人黄明富藏匿地点后,郭真明副县长、高原政委迅速指示,专案组立即制定切实可行的抓捕方案,安排精干警力实施抓捕,务求必胜,确保安全。
11月22日,胡浩副局长带领5名侦查员赶赴盐津县庙坝乡与前期在此工作的郑茂、李尚游、陈国义会合,对前期获得的情报信息进行了汇总和确认,安排相关人员先行潜伏在熊某住宅附近山林,结合熊某住宅具体结构和前后道路情况制定科学具体的抓捕方案。经研究,抓捕组决定11月23日凌晨开始行动,在接近现场前临场分析,明确每位抓捕人员岗位职责;到达现场后,分组控制,必要时使用催泪瓦斯等警用装备;协同配合,确保行动顺利、安全。
盐津县盐井镇系庙坝乡比邻乡镇,盐井镇长沟村路坎上社熊某住宅所在地与黄明富住宅所在地山连着山,两地相距约10公里,小地名“冷竹坪”,与黄明富住宅“竹林湾”一样,海拔2000余米,山高路陡,地势险要,车辆只能到达山下,从山下步行上山,至少需3个小时以上。
11月23日凌晨4时,胡浩副局长带领8名侦查员自盐津县庙坝乡出发,步行前往盐井镇长沟村路坎上社。经过3个多小时的艰辛跋涉,7时30分许,抓捕组一行到达距熊某住宅一公里的山下山林中等候消息。10时30分,抓捕组收到信息“刚看见熊某妻子向烤烟楼内递饭碗”。抓捕组判断,犯罪嫌疑人黄明富此时就在烤烟楼内,时机已到,胡浩副局长率8名侦查员立即往山上飞奔,10时50分,抓捕组抵达熊某住宅并迅速将烤烟楼包围。侦查员鸣枪示警并向烤烟楼内喊话,要求里面的人立即出来,喊话无效后,侦查员向烤烟楼内投掷三枚催泪瓦斯并再次喊话,约5分钟后,犯罪嫌疑人黄明富在烤烟楼天窗举双手投降,侦查员责令其自行从烤烟楼出来,黄明富从烤烟楼天窗跳下,抓捕组成员彭什均等人迅速将其制服,并在烤烟楼内现场提取火药枪1支、自制炸药200克、匕首1把。
犯罪嫌疑人黄明富被抓获押解下山
至此,经公安民警8个多月250余天的艰辛努力和不懈追踪,转战云南、浙江、四川三省100余天,20余次步行到海拔2000余米苗族聚居村的调查走访,行程20000余公里,终将犯罪嫌疑人黄明富成功抓获,案件成功告破。
缘起孽情,蓄意杀人自食苦果
黄明富自幼丧母,7岁丧父,由其兄长带大,家境贫寒。黄明富与刘启分系表兄妹,自小认识,生活在同一片山上,同为苗族,有共同的语言。21年前,经父母撮合,没有感情基础,没有法定许可,朦朦胧胧的刘启分与比自己大5岁的黄明富开始共同生活。二人均没有念过书,没有文化。二人共同生活后,生育三女一男,生活虽然艰苦,倒也平静。
10年前,黄明富开始外出打工,试图改变现有生活状况,打工期间,刘启分负责照料四个子女。由于缺乏文化,加之没有专业技能,多年打工并没有太多收益,黄明富开始长期酗酒,时而无故殴打妻子刘启分,本来感情基础差,夫妻二人感情正逐渐走向疏远。2010年,刘启分提出自己外出打工,由黄明富在家照料四个子女。或许是命运作弄,刘启分外出打工一走,其本已出现裂痕的家庭开始走向破碎。
2010年6月,在宜宾打工的刘启分认识了宜宾县凤仪乡人熊至友。或许是在大山之中生活太久,与熊至友认识后,外面不一样的世界、较好的家庭条件、较好的生活环境,加之熊至友多年单身,二人一拍结合,开始同居生活。没有法制观念,不顾伦理道德,注定就是一场悲剧。
黄明富获知刘启分与熊至友之间的关系后,多次劝说刘启分回家一起生活遭到拒绝。黄明富、刘启分二人没有寻求依法解决途经,矛盾和隔阂越来越深,感情已经彻底破裂。黄明富以极端手段,蓄意持枪杀害他人,造成七月幼童熊兵当场丧命,刘启分右手掌骨被打碎严重受伤的严重后果,使得两个家庭破裂,自己身陷囹圄,对于黄明富来说,一切已无法挽回,悔之晚矣,自己必将自食其果。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明富已依法提请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备注:文中涉及人物除侦查员、犯罪嫌疑人系真实姓名外,其余皆为化名)
作者:宜宾县公安局 李 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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