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农民工寒夜死于桥下、街头的话题
今天上午,我正在对日前发生的郑州立交桥下和大连KTV门外寒夜死亡的农民工问题,再次说说心里实在憋不住的话,却又看到了《郑州立交桥下疑再发生冻死农民工事件》的消息,说不上是震惊还是叹息,反正心里不是滋味。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怎么这么巧合?再一细想,这哪里是巧合?明明地是对草民的生命漠不关心的大问题呀!在同一城市、同一立交桥下,仅10多天就再次发生同样的亡命事件,难道不是问题吗?即使“亡羊补牢”也发生不了啊?从这消息中看,我感到,首先在标题中那个“疑”字是多余或有意减轻新闻分量的,是可以去掉的了。
我正要说的是,上述那两事件发生后,激起了广大民众的关注和议论,我也控制不住感情地发了两篇博文,一是《新华网两条消息读后》,再一篇是引用的《郑州民政局回应农民工桥下丧命:再谈旧事没意义》,我加了按语。我以记者采访对死者“拒绝去医院”的说法给予了批驳,也对民政局“再谈旧事没意义”的态度给予了讥讽与揭露。但是,此后却有报道说:农民工夜宿桥底是“自愿的”,赶他他不走,说在这里好找活干,用工者都习惯了来这里领找。这才是最大的骗人话和推卸责任呢?政府不安排“农民工市场”,他们没处去,旅店住不起,还又要防雨,不住桥底住哪里?这与旧社会的“短工市场”有何区别?打短工的不就是自发找地方聚拢好找活干的吗?不同的是短工还要弄根草棵插在脖子上,因为那是风俗。报道还说,这些农民工都是为上学的孩子有钱花才来打工的,说记者曾问过一个农民工,他是这么说的。我说这记者不合格,水平素质太差了,要不就是专宠官员的。这么多农民工打工,都是为孩子上学花钱还是家里贫穷?家里若富裕能不给上学的孩子花钱吗?至少有点“强奸民意”了?
我这些话还没说完,又传来这刺人心疼的噩耗,真叫人不知该说什么好了,若允许我说的话,我会说:“先撤去郑州市长的职务再说!”为什么?本来这桥底下的农民工,已持续住了不止一年了,你这市长是不知道还是不当回事?不知道是严重的官僚主义,不解决是严重失职!更严重的是,仅仅10多天前,在这里甭管是病、是冻、是饿的原因,已死去一个农民工了,紧接着大连街头又发生了类此事件,全国人民都关注,你又是什么态度呢?先不说这类事件在世界上的影响有多大,直接影响到亡命国家呀,你还是不是人民的公仆和“父母官”?为什么就这么视而不见呢?在你的职责范围内,还有没有这类的问题?
但愿这个严冬季节里,别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啊!农民工是底层人,更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啊!(山东临沂 宋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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