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一名多次参与盗窃农户的犯罪嫌疑人,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十月下旬的某天清早,家住丹凤县铁峪铺镇花魁村已经60岁张某虽然腿脚已不灵便,出门打工也很少有老板愿意雇佣,但是眼看天逐渐冷了,一直惦记着再攒点钱过几天给在西安读大学的女儿汇点钱,让女儿买件羽绒服,加上最近的药材价格又涨了,所以吃完早饭他便背上背篓带着干粮上山到地里挖药去了。直到下午5点回到家,才得知中午老伴出去买药时家里被窃,这几年辛辛苦苦攒的2万余元被洗劫一空,与他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其他三户人家。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部署警力在各路段设卡堵截,最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证据显示犯罪嫌疑人沿公路线寻找目标,趁农户不在家之际采取撬窗入室的方式行窃。
秋冬之际盗窃案件多发,这几户遭窃户共同特征是居住院落偏僻、发案时家中无人,其中仅有一起是因作案时响声过大引起邻居注意才致罪行败露。在此我们要提醒广大农村群众要加强防盗措施和防盗意识,尤其是单门独户家庭需提高警惕,贵重物品要妥善存放,家里大宗现金应存于农村信贷机构;邻里间要团结,相互照看,受害及知情群众要积极提供线索证据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村集体可以组建农村治保队、巡逻队,加强联合防范,做到群防协卫,构建一条扎实的农村社会治安防范体系,让不法分子无可趁之机。
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周留 李丹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