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9日,王甲、王乙两个同胞兄弟难言一年之久的的工伤纠纷终于在陕西省城固县文川镇调委会的主持下,友好地达成一次性补偿协议。王甲、王乙紧紧地握着辖区屠所长的手,感激地说:看来多学习一点法律知识就是好,要不然这件事不知道还要打多长时间的“肚皮官司”。
原来事情的起因并不复杂。
王甲在其胞弟王乙所办的企业打工。2011年3月17日,王甲上班期间发生工伤,致王甲左手无名指第一节断离,经市医院治疗,手术后愈合。王甲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已由厂方全部承担。碍于兄弟情分,王甲不便开口提出补偿,企业负责人王乙虽然曾多次试探性地提出协商解决,但王甲顾忌兄弟关系一直推说以后再说。从此,兄弟之间、两个家庭之间形成了十分尴尬的局面。
2012年4月,辖区文川司法所在陕西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6+1”惠民工程活动中,从王乙的谈吐中得知了因工伤事故给他一年来带来的心理“疙瘩”:想多给王甲一些补偿吧,又怕给今后事故的处理带来麻烦;想按标准给王甲补偿吧,又怕亲朋好友骂他没有手足情意!所以两兄弟之间一直都闷在心里,打“肚皮官司”。所长屠海刚同志了解到这情况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及时给王甲、王乙做了思想疏导工作。屠所长说:“在家庭你们兄弟互相礼让、照顾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企业你们就是劳动合同关系,要按照法律规定办事,这样才能体现出公正公平,你们看咋样?”,王甲、王乙见所长这么一说,感觉到按法律规定处理既合法又合情,兄弟俩便点头默认。在镇调委会的主持下,两兄弟的纠纷圆满解决,两个家庭也一扫往日的阴影,和谐如初。
( 陕西省城固县司法局 石少华 蔡琦) |